交通事故赔偿方面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赔偿有什么不一样么?

大家好!今年一月我北侧撞了,交警队划分对方付全部责任,要求理赔的时候发现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以及城市户口赔偿差距很大,我是农村户口,但是这么多年一直都是在市内居住上班,然后决定让居民委员会开了一份证明,按照城镇户口来赔偿,求大家说下城镇户口,农村户口以及城市户口赔偿标准是什么?请大家帮帮忙!很急!
另外我女儿今年快两岁了,患有先天性白内障,明年正月要去做手术,这个手术费按照法律规定对方需不需要赔偿,需要的话怎么赔偿?求大家指点一下,谢谢。

  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之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25条、第28条、第29条、第30条的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区别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个标准。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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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11
上班的公司合同,出事前一年的工资单。就可以让你按居民标准赔。这个小孩手术费事不能要求对方赔的,但可以要求赔赡养费(如果你的伤构成伤残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7-11
你好,各地的赔偿标准不一样,不知道你是哪个省哪个地区的,所以不好告诉你赔偿的金额。
对于你女儿的情况更可以在交通事故赔偿时要求对方支付女儿的抚养费,但是医疗费需要自己支付,肇事者没有义务支付女儿的医疗费。追问

你好,我是河南信阳的,这个标准有什么额不一样的啊?

第3个回答  2013-07-11
按照规定,在城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按照城市户口赔偿。你除了要证明居住一年以上之外,还要证明有固定收入。居委证明,租房合同,劳动合同,工资证明,社保,纳税证明都可以证明。农村户口跟城市户口赔偿标准很大,主要在于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上。你女儿手术费对方不需承担,对方只根据你伤残的程度赔偿你的抚养费。具体的你可以查一下你所在省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比如广东省2013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追问

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差别只是人均收入和支出的差别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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