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局寄包裹损坏是否负责

从网上购买的化妆品是玻璃的,送过来后就是坏的,邮局是否赔偿?而且必须签字后才给东西,但有损坏,签字后便不赔偿,该怎么办?

没有保价. 没有赔偿的.给你看一个例子 希望对你有帮助.
邮局邮丢手机仅赔8.1元 客户质疑邮局“保价规则” -----------------------------------------近日,市民李先生与邮局产生了一场纠纷:他邮寄的一部价值1200元的手机在邮途丢失,邮局只答应赔偿他8.1元。原因很简单:李先生在办理邮寄手续时没有“保价”。
邮局邮丢手机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5月2日,李先生通过某邮局,给远在湖南岳阳的哥哥寄去一部诺
基亚手机,价值1200元。他填写了“国内包裹详情单”。详情单中除了“收件人”和“寄件人”两项是由李先生亲自填写的外,“包内装有何物”、“价值”、“保价金额”、“重量”、“资费”等栏内容,均是营业员填写的。一切手续办妥,李先生分别支付了5元纸箱费、4.9元重量费和2.7元包裹资费,共计12.6元。

一个月后,李先生远在岳阳老家的哥哥还没有收到手机。为此,6月2日、6月12日和7月5日,李先生三次到邮局查询。结果到最后一次,他才得到确切消息:手机在邮寄途中丢失了。他要求邮局赔偿,邮局却说,由于李先生当时未办“保价”,他们只能按照有关规定退其2.7元的邮费,再按邮费两倍赔偿5.4元。李先生觉得自己太冤:我是一名顾客,对“邮寄规则”不了解,邮局当时为什么当时不及时提醒我?

听邮局细说“规则”

接到李先生的投诉,福田消委会立即与市邮政局185服务台取得联系。当日值班长对此事的答复是,如果顾客在邮寄包裹时没有办理“保价”,物品丢失后,只能按照国家邮政总局去年12月份新出台的《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349条第四节的规定,退回邮费,最高赔偿额不得超过所付邮资的2倍。照此计算,李先生1200元的手机,最多只能得到5.4元的赔偿。也就是说,李先生省了12元的“保价费”(按保价金额的1%收取),却蒙受了近1200元的损失。

对此,李先生不能接受。他认为,当时营业员并未征询过他是否“保价”,过错在邮局,邮局理应赔偿手机款1200元。但是,对营业员有没有向李先生征询过是否办理“保价”这一关键问题,邮局和客户各执一词。由于时过境迁,已无法查清。在此前提下,邮局表示他们只能按照现行规定执行。经消委会多次协调,邮局答应调查后再作处理。

“保价”做法引争议

对邮局收取“保价费”的做法该怎么看?记者随机打电话询问了一些市民,一部分人和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顾客到邮局邮寄物品,交纳了邮寄费,双方形成一种契约关系,邮局就有责任和义务把包裹安全、及时地投递到目的地。如果邮寄物丢失,责任完全在邮局,理应全额赔偿,而不应转嫁到无辜的客户身上。

但是,也有一部分市民认为,邮局作为一家企业,对“保价”包裹在邮寄上投入的成本,肯定要远远高于未“保价”包裹,因此邮局收取“保价费”的做法有其合理性的一面。邮局如何履行“事先告知”这一义务,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深圳商报记者张清华通讯员梁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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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5
  视情况而定。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邮件除外)。
  2、寄递的物品违反禁寄或限寄规定的,经主管机关没收或依照有关法规处理的。
  3、投交时邮件封装完好无拆动痕迹,且重量无减少而内件短少或损坏的。
  4、收件人已按规定手续签收的。
  5、由于客户的责任或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邮件损失或延误的。
  6、客户自交寄邮件之日起至查询期满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7、国际邮件被寄达国按其国内法令扣留、没收或销毁的。
第2个回答  2013-07-14
去邮局领取物品时应及时打开物品查看(尤其是容易被破坏的物品),如果当时这样处理,会免去以后发生的状况。
第3个回答  2013-07-14
邮局应该负责的,
第4个回答  2013-07-14
应该陪的。先要求赔偿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