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病权益问题及投诉的地方

我是一名在接触到苯生产线工作时间长达3年半的劳动者.今天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里,查看了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发现单位的态度太恶劣太恶劣。。。在上次体检发现白细胞低到2.5左右后并离开原工作岗位,九龙坡疾病控制中心出具了诊断结果,怀疑为苯中毒,并要求速送诊的结论,下面是事情的经过,1月份体检,3月份复查,疾病控制中心5月8号出的初步诊断,6月份10厂里才把结果给我,单位又要求我到医科大学去查血,并开了增加白细胞的西药,医生告知我只能暂时增加并控制,我拒绝了吃药,并要求单位进行职业病诊断。6月中旬我们到重庆六院(职业病防治院)进行诊断,六院的鉴定人员要求我开介绍信,并交纳5800元住院,再出诊断,单位又以给总公司汇报为由没有办理,上个星期我去找人事,他们要我签个协议,内容:(1、医院诊断,住院留查期间耽搁的时间做病假处理(如为职业病做全勤)2、诊断,检查、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自己垫付,如非职业病因素所有费用自行承担。3、所有费用,用药只限定为职业病所需,鉴定费用如非职业病自行支付),单位就这样拖了我2个多月,向九龙坡劳动局咨询反映我的情况,他们答复是如果你要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等一年(因为他们太忙了,处理不过来),今天我查看了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知道单位现在一直在违法,侵权,和国家法律背道而行,但是我却不知道该怎么办?明天打算到九龙坡卫生局看能得到解决不?再不行我就打算通过媒体进行暴光了,通过社会舆论来制造声势和压力。希望看到后能帮帮我哎!可卑的是现在的公务员吃国家粮的那些人真不是一般人。事态凄凉。

苯的职业危害是比较严重的,应每年进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员工体检,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向当地安监部门投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现场调查。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阻挠: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也可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现场调查。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阻挠。
第四十九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诊断、鉴定机构应当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存在异议的资料或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作出判定;有关部门应当配合。
第五十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接到申请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在三十日内作出裁决。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主张有关的证据的,仲裁庭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劳动者的治疗费用按照职业病待遇规定的途径支付。
第五十一条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的;
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
(二)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
(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
第七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
(二)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三)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
(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未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的;
(六)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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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11
1、去安监投诉吧,卫生现在不管这个
2、现在新法规出台,个人可以申请鉴定职业病,职业病鉴定不一定是在医院,最好查一下当地的职业病鉴定中心是在哪里,当然在鉴定之前需要取得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复印件也行
3、劳动仲裁就算慢,也不能放弃,只要你报了,他们就必须处理,顶多拖延追问

鉴定的费用只能是自己承当了吗?单位三年才让我去检查一次,不管什么原因 就算是个人原因单位也不能这么做啊而且还给我算病假处理,职业病防治法不是有明文规定的吗?

追答

规定是一年一次的,三年才体检一次,去安监投诉,如果单位拿不出报告肯定会被处罚
由于是自己申请鉴定,只有鉴定为职业病,单位才会承担费用和包括假期
如果是单位安排的职业病鉴定,那就算单位的,所以才让你签这个东西的吧
所以去安监投诉吧,从政府那里出发就不同了

第2个回答  2013-07-13
先自己判断一下是否是慢性苯中毒再做下一步申请处理,白细胞继续多次异常才可以诊断,可以上图,我帮你看一下,如果初步可以诊断为慢性苯中毒,再到有诊断资质的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如何诊断机构无故推脱,可以到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诊断机构不作为,必须明确诊断机构给出个诊断时限及诊断结果,如果诊断结果为职业病,可以到安监部门申请督促单位执行工伤鉴定,至于检查费用的问题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职业病的鉴定诊断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但如果单位以先自付再报,也不要过多观注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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