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3-07-09
为指导,制订科学合理的重建规划。
现在来讲,重建规划组至少应该分阶段地提出一些目标来:一个是一年的目标,要达到能够保障500万灾民的基本生存,食品药品、帐篷简易房、供水供电等,基本恢复正常经济秩序,利用灾后恢复为当地农民创造就业机会,增加收入;第二是三年的目标;第三是五年目标;第四是十年目标,恐怕需要在十年的时间进行重建。
当年唐山地震的重建也是一波几折,中间正好遇到经济大调整,很多项目不得不下马。但现在我国和30年前的国力相比已经完全不一样了,因此完全有条件提出一个由近(期)到远(期)、由小(规模)到大(规模)的规划,最起码也应该给出一个框架性的重建规划。这有助于提高人们对灾后重建信心和认识,也便于举全国之力来重建和新建家园。自然灾害既是一次重大的政治经济考验,也是一次难得的政治经济改革机会,不仅可以展现中国特有的抗震救灾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文化优势,又可以充分暴露各种体制性弊端,进一步完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机制,有效地“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2005年4月17日印发)”。
从制度安排的角度考虑,我们确实可以按照日本阪神地震的经验,设立重建基金(earthquake reconstruction fund),最好有一个杠杆放大效应。日本阪神灾区重建基金,政府出资1亿日元,作为基本资金(basic funds),吸引了约50亿日元的投资资金,共计51亿日元。这个重建基金实际上就是把目前国家财政拨付和社会捐助的款项,包括国外的一些捐助集中起来,根据重建规划来有效使用。
阪神地震重建基金主要用于五类。这包括:①协助地震灾民建立稳定的生活,促进其健康与福利;②房屋重建的支持项目(包括为地震灾民重建住宅);③促进工业恢复与重建(包括受损中小企业的补贴);④援助教育和文化复苏(帮助重建学校);⑤使受灾地区迅速恢复的其他活动(包括纪念地震的活动等)。
我希望通过这一次地震灾害,我国能够建立起一个如何应对多灾多难的自然环境的具体指标体系来。要明确地提出救灾的援助计划和救灾之后的经济援助计划和福利计划。这也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必要职责。特别是要解决供水供电供气,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交通网、通讯网的设计和建设标准等一系列问题。这一次我们可能是救急的需要,但从专业的角度、站在国家的立场上来看,我觉得还是应该考虑得相对长远一些。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 需要国家各部门间统一协调,各尽其责,共同协作才能做好。2005年10月8日,巴基斯坦北部发生7.6级地震灾害后,巴基斯坦政府实行“自我重建战略”,鼓励灾民自己动手重建家园, 政府向灾民提供资金、技术和指导, 建筑质量则由震后恢复和重建委员会负责监督,迅速开展重建工作。
30年前,我们认识到:必须学会按经济规律(指价值规律)办事;10年前,因全国特大洪涝灾害,我们又认识到:“必须自觉去认识和正确把握自然规律,学会按自然规律办事”,否则就会受到自然的惩罚。
科学家们对于中国的地震带分布已经早有结论,现在我们的许多城镇都建在地震带上,为此已经付出了极大的代价,这也是违背自然规律的必然结果。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