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民政局离婚流程?

如题所述

民政局离婚流程: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二、申请。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三、审查和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四、补救方式。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一、诉讼离婚流程:起诉阶段离婚案件起诉时,原告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副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共同财产和公共债权债务的证据等。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予以登记立案。二、协议离婚流程:1、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四)离婚协议书;(五)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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