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重庆人,去年起诉离婚,我是女方,诉中有提及对方有精神病(婚前就曾有我不知,婚后复发).调节中双方因争养小孩没达成协议,法院拖了七个月叫我撤诉,说给对方做了精神鉴定才能审理,法院还威胁我说不撤诉就给我放几年,并很凶狠地骂我.(我一直怀疑法院是在受贿办案,因为他家在法院有关系).我只好撤诉后立即去申请了鉴定,可也是说证据不足要我撤诉,也撤了.现在已经过了半年多,我再次起诉上去,没再提及对方精神病,没想到这次又是上次那个法官,一打电话来就大骂我干嘛撤诉,就不应该撤诉,并说我:"居然又起诉了...你神经病."我说不是你非要我撤的诉吗,她居然矢口否认说她从来都没叫我撤诉,我真是气傻了眼,一个法官居然这么不要脸.她依然抓住我去年的原由,说精神病没鉴定,没法审理.我说我现在诉讼上没说他精神病,她说不管,法院已经知道这件事事就得弄清楚,我说你们法院说没法鉴定呀,她叫我交上去年的病历本,可我去年交上对方的精神病病历本法院却还是要我做鉴定,说那没证明力.现在她却又要我交上去,什么意图,我不再相信法院,觉得她们都是在给我下套.
我想知道法院法院这样做是不是合法的,我第一次起诉因为提到对方精神病,法院要求鉴定后再审理,鉴定也无果而终;我第二次起诉只字不提对方精神病,可法院还是要按第一次的起诉原由来审理,法律上是这样要求的吗?在这儿恳求资深懂法人士为我解说一下,我已经独自带着孩子生活了四年,与对方分居了四年,迫切摆脱痛苦不堪的生活,让自己和孩子过上正常平静的生活,请各位好心朋友帮帮我.
济而且去年我申请对方精神病鉴定时对方父母对法院称他儿子没有精神病,法院就说他父母不配合,我的病历证明力不足,如果当事人人不同意配合鉴定法院也不能强行鉴定,就叫我撤了鉴定申请,我又撤了,现在想那鉴定申请就不该撤,该等他自己判决.傻呀,,,,,鉴定也申请过了,也行不通,法院现在又抓着这事不放,那是不是这婚就没法离了,我该怎么应对法院才行呀
追答交,法院让你交你就交上去,反正你这一次没提精神病,交上去也没用,但起码不用得罪那些无理取闹的法官。
但记住,千万不能交原件!只能交复印件!如果法院要求你交原件,你可以回复说,原件等到开庭的时候再带过去。
之前的撤诉可以让它过去,现在重新来过,你现在可以聘请律师或者找朋友律师代理,走正常的流程。
忠告一句,不找律师,到时候你又晕头转向的,还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