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里是指除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必须获得“安全资质证书”吗?请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
追答以上的依据都适合于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追问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那么是不是可以这么认为除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就不一定非要获得“安全资质证书”?如果要,有明文规定?
追答不可以像你那样理解。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这个“等”包含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意思。现在全国各地的安监部门都是按这些法规、文件、规定等要求,对所有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及颁发证书的。
国家不但对上述人员要求进行安全培训考核持证 ,而且对从业人员企业内部也要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设备和有些特殊岗位也需要持证上岗的。
具体你可详细学习相关法规、文件、规定等安全培训方面的资料,还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特种设备安全规定。
近期,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如对吉林两起重大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等。希望对持安全资格证书这件事不要再有疑虑了,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的要求势在必行。
我想要知道的是:目前国家有明确的法律文书规定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这些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定要获得“安全资质证书”,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找不到相关的法律依据。
追答基本上就是我给你回答的这些法规、文件和规定;其他具体的规定,我还没有看到。如果你还想要具体的规定,就直接到国家安监总局的网站去寻找或咨询了。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