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后金在辽东实行“杀穷鬼”和“杀富户”到底有没有这回事呢?

如题所述

后金攻入辽沈地区后,辽东汉人愤起反抗,遭到屠杀。陷开原“城中士卒尽被杀”,下铁岭“士卒尽杀之”,据史载:“闻十三站等处,杀辽人之不顺者,又执少壮、夺妻子,是以啸聚林莽山谷间。”后金占领辽阳和广宁之后,控制了汉人聚居地辽河东西广大地域。女真族正式成为这里的统治民族。努尔哈赤曾为反抗明朝统治者实行民族压迫政策而起兵反明,在夺取辽东统治权后,又对辽东汉人实行了民族压迫政策。


 第一,强令“剃发”。努尔哈赤每攻占一个汉人聚居的地方,就下令“剃发”。后金汗袭破抚顺,李永芳剃发投降。努尔哈赤以“剃发”作为汉人降顺后金的标志。但强令“剃发”,改变汉族人民的民族习俗,侮辱汉族的民族尊严,必然引起了汉族人民不满。如镇江汉人不“剃发”、拒降顺,努尔哈赤派武尔古岱额附、李永芳福将率兵前往镇压。他们先宣布“汗谕”,对拒绝“剃发”投降的汉人进行威胁利诱,随后驱骑挥刀,将拒不“剃发”归降的男人惨杀,并俘获其妻子一千余人。努尔哈赤将这些俘获人口,分赏给官兵为奴。许多汉人宁肯自缢而死,也不愿“剃发”降顺。据朝鲜史书记载:“开元城中最多节义之人,兵才及城,人争缢死,屋无虚梁,木无空枝,至有一家全节,五、六岁儿亦有缢死者。”

 第二、夺取土地财产,满族贵族、八旗官兵等,分占田地,建立田庄。努尔哈赤汗谕:“计丁授田”,将许多所谓“无主之田”,按丁均分,每丁授粮田五日、棉田一日。大量汉民田地,被分而占。努尔哈赤汗谕设立田庄。每男丁十三人,牛七头,编为一庄。备御以上,给庄田一所。而官将实占田庄,“多至五十余所”。努尔哈赤对辽东人民还不放心,令女真人与汉人在村屯同住,粮食同吃,牲口草料同喂,以加强对汉民的监视和控制。致使许多汉人田宅被强占,粮食被掠夺,人身受凌辱,妻女遭奸污,造成民族隔阂。他为防范汉人,又下令禁止汉人制造、买卖、携带和收藏弓箭、撒袋、腰刀等武器。他甚至连死心踏地降顺后金的李永芳也不相信,怀疑李私通汉人。李永芳遭到后金汗的呵斥,其诸子也被大贝勒代善捆绑看禁。


 第三,大量迁民。努尔哈赤为对辽东汉民加强控制,防止叛逃,曾多次下令迁徒辽民。如二月初四努尔哈赤即强迫广宁等九卫居渡过辽河,迁往辽东。锦州二卫的人口迁往辽阳,右屯卫迁往金州、复州,义州二卫迁往盖州、威宁营,广宁四卫迁往沈阳,蒲河和奉集堡。除大规模地迁徒人口外,零星迁移,经常不断。

被迁地区的汉人,头一天得到迁移汗令,第二天就被驱赶上路。西起大凌河东迄鸭绿江,南自金州北至蒲河,河西居民前往河东,城镇居民迁往村屯,扶老携幼,扫地出门,城郭空虚,田地抛荒,哭声震野,背井离乡。稍有眷恋者,即惨遭屠杀。仅大贝勒代善在义州一次就杀死三千人。被驱赶的移民,男子遭鞭挞,妻女遭凌辱,老弱填沟壑,童婴弃路旁;白天忍饥饿赶路,寒夜露宿荒郊。他们被迁往陌生的村屯,无亲无友,无房无粮。命大户同大家合,小户同小家合,“房合住,粮合吃,天合耕”。这既扰乱了辽民的安定生活,又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被迁居的汉人,或为“记丁授田”的民户,或为“按丁编庄”的壮丁。无论是前者或后者,都被降作后金的农奴。


 第四,清查粮食。后金本来粮食就不足,大量迁民后出现粮荒。努尔哈赤为筹措粮食,除派夫役搬运明仓粮谷外,还派人清查辽民的粮食。他下令汉人要如实申报所有粮谷的数量,然后按人口定量。他不许汉人私卖粮食,要底价卖给汗的官衙。汉人缺粮食,向官仓购买,每升银一两。粮食极为短缺,如杀耀州乔姓,得粮十三石一升,分给驻据当地的蒙古男丁,每人只得半升。辽民因缺粮食,饿死的人很多。粮食不足始终是努尔哈赤最头痛的问题之一。为解决粮食问题,天启四年即天命九年(1624)正月,努尔哈赤再命普遍清查粮食。对汉人的粮食,逐村逐户清查,全部进行登记,委派诸申看守。规定:凡每口有粮五升,或每口虽有粮三、四升但有牲畜的人,算作“有粮人”,每口有粮三、四升而并无牲畜的人,算作“无粮人”。努尔哈赤命将“无粮人”收为阿哈。不久,下令将各地查送的“无粮人”全部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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