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赔偿是打款给谁

民事诉讼赔偿是打款给谁

直接付给原告,转入约定的账户,可以是当事人的,可以是律师的,可以是当事人提供的其他人的账号。 义务人所作出的民事赔偿应当赔给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而受到损害的人;因一方侵害其人身权益或财产权益而受到损害的人;以及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只应赔偿直接物质损失,即按照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一般不包括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但经过调解,被告人有赔偿能力且愿意赔偿更大数额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调解不成,被告人确实不具备赔偿能力,而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坚持在物质损失赔偿之外要求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却有困难的被害人,给予必要的国家救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民事判决生效后对方拒绝赔偿的应对方式
具体如下: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3、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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