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非自世界诞生起就有,它本来就是人类的产物,而且还是人类发展到农业文明时才建立起的事物。
原始社会并无法律,人类也一样生活。所以,别把法律看的太重要。
另外,这个问题本身并不严谨。“法律”究竟指的是作为制度存在的整套法制系统(从
立法机构,司法机构,到现行的法律文本,以及记载这一切的档案记录),还是仅仅指文本意义上的法条?如果是前者,则如果突然整套法制系统没了(是彻底的没有,包括人们脑海中的这些观念也突然消失),那人类会回到法律之前的社会状态,按照权力、资源的占有数量来重新确定社会秩序。如果是后者,则突然忘记法条的人类会迫不及待地制定出那些法律来。无论如何,秩序会很快重建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