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女朋友在一起时我转给她的钱,可以要回吗?

如题所述

不一定都能要回,谈恋爱期间的转账可不可以要回,要看转账的性质而定,如果是借贷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如果是赠与的,一般是不能要对方还的。

情侣之间的转账,如果仅仅只有转账记录,没有证据表明属于借款,则有可能被定性为赠与。但具体是无条件赠与还是附条件赠与,各个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根据具体案情、结合地方的经济发展情况等,法官自由裁量空间较大,认定也有不同。

一般法律不支持情感损失费的原因:

1、同居关系不等同于夫妻关系,我国婚姻法并未明确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是否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

2、一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无权要求另一方给予赔偿,因为非婚同居的生活方式是男女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生活状态的选择,法律不予强加干涉。

3、同居关系中的当事人与婚姻关系中的配偶存在很大的不同,同居中的一方很难能够像夫妻中的配偶一样得到法律的保护。

因此,一般情况下,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无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同居期间的其他权利受到侵害,比如身体健康权,财产权等,是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的,只不过此时的“赔偿”不同于单纯的解除同居关系而要求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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