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区的货车限行规定在哪里可以查到?

如题所述

在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可以查询。

如:1、东湖隧道每天凌晨5:00至次日凌晨1:00准许9座(不含)以下,高度不超过3米客车通行,其它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禁止通行。

2、长江隧道、水果湖隧道准许9座(不含)以下客车通行。

3、上列区域和道路内每日7时到22时禁行货车三轮摩托。

拓展资料:

武汉,简称“汉”,别称“江城”,是湖北省省会、中部六省唯一的副省级市和特大城市,中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也是中央军委武汉联勤保障基地驻所。全市下辖13个市辖区,总面积8494.41平方公里,2017年常住人口1091.4万人。

长江大桥、江汉桥全日禁止载货汽车、大型载客汽车(城市公交车除外)、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特型机动车、挂车、摩托车、非机动车通行,但准许自行车在长江大桥人行道内推行,非机动车可通行江汉桥辅桥。

长江大桥、江汉桥每日7时至22时,中型(含)以下载客汽车按车牌尾号分单双日通行。出租车不受单双日限制通行。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日期的通行管理措施通行。

参考资料:武汉市公安局——长江大桥、江汉大桥交通管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8

可在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网查询,链接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扩展资料:

按规定,三环线上,本地货车仍按单双号通行,白沙洲大桥、长丰桥禁止总重30吨以上、单轴重13吨以上货车通行。

三环线内,江北、江南各有一个区域全天禁止货车驶入:江北禁行区域围绕汉正街,即三阳路至京汉大道、硚口路、沿河大道、沿江大道、三阳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下同);江南禁行区域围绕大东湖,即八一路至东湖南路、东湖东路、沿湖路、东湖路、楚汉路、中北路、洪山广场环路、八一路合围区域(不含八一路、中北路、洪山广场环路)。

另有9条道路全天禁止载货汽车通行:长江大道(常青路立交—鲁巷广场)、沿江大道(黄浦大街—三阳路)、解放公园路、光华路、惠济路、武汉大道(和谐大道—黄鹂路)、龟山北路(滨江大道—鹦鹉大道)、中南路(洪山广场环路—长江大道)、书城路(南湖大道—雄楚大街)。

每天7:00—22:00,3个区域禁止货车通行:由沿江大道至黄浦大街、发展大道、汉西路、建一路、知音桥、龙阳大道、墨水湖北路、动物园路、马沧湖北路、马鹦路、鹦鹉大道、拦江路、滨江大道合围区域;由临江大道、张之洞路、解放路、巡司河路、白沙洲大道、津水路、雄楚大街、珞狮路、三环线珞狮路至光谷大道段、光谷大道、喻家湖路、团山路、鲁磨路、东湖东路、沿湖路、徐东大街、和平大道、秦园路、临江大道合围区域(不含巡司河路、白沙洲大道和已列入全天禁货的东湖区域);

由武汉火车站西侧的杨春湖路至团结大道、黄鹤路、和谐路合围区域。

每天7:00—22:00,5条道路禁止货车通行:姑嫂树路(唐家墩路—三环线)、唐家墩路(姑嫂树路—发展大道)、金桥大道、和平大道(徐东大街—建八路)、友谊大道(中山路—杨春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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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9

武汉城区的货车限行规定:

可在武汉市交通管理局官网上查询。

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城市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安全和完整性,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在此,我们宣布关于在我城市中心城市的货车交通管制的相关规定如下:禁止货车通过杭州路,道路(桥梁)

(一)、道路(桥梁)禁止核载重量超过1.9吨(桥梁)的货车通过黄石大道上窑天桥至第14中间路口,七杨路总工会路口至火车站环岛段、交通路、广场路、南京路、消防路、武汉路、大志路、京华路、湖滨二车道、环湖路、慈湖东路、公园路、纺织二路、军分区路、沪津路、团城山区公园至慈湖别墅临湖小道、陈家湾立交桥。

(二)、湖滨中路、天津路、华新路、五湖路、延安路、桂林路、城岳路、并禁止千阳路火车站运载5吨以上大型货车(含)、胡宾路牛尾路口至人事局路口、长堤路、苏州路、白马路、青玉路、团城山区新路,第二路,李家芳立交桥。

(三)、沈家营公路路口,即实际满载20多吨大货车的公路,至大泉路路口的人事局路口,华湖大道和湖滨西路与长江大桥、杨浦路和广州路交汇处。

(四)、规定大型货车进出中心城区的路线为银滨大道-大泉公路-开发大道-银湖公路-胡宾东路-黄石大道上窑天桥至西塞段。绕道完成后,须依照本通告第五条的规定,就近进入其他禁止或限制的线路。

(五)、规定进出港市对外贸易码头进出香港的大型货运车辆只能通过江路路口和上耀青龙亭进入中心城市的大型货车绕道。沈家营渡轮码头进出香港。大型运输车辆只能通过慈湖路进入中心城市的大型卡车绕道至大泉路。在中心城市禁止或者限制交通的道路上行驶的,必须事先向市公安局申请“通行证”,并在规定的时间和线路上通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办理“通行证”审批时,应当控制总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上述禁止或限制道路管理条例的货车实施处罚。

具体请咨询:武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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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8

你好,具体规定可登陆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查询。

规定细则:

(1)长江大桥、江汉桥全日禁止载货汽车、大型载客汽车(城市公交车除外)、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特型机动车、挂车、摩托车、非机动车通行,但准许自行车在长江大桥人行道内推行,非机动车可通行江汉桥辅桥。

(2)长江大桥、江汉桥每日7时至22时,中型(含)以下载客汽车按车牌尾号分单双日通行。出租车不受单双日限制通行。

(3)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日期的通行管理措施通行。

具体查找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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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3-06-25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证城市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安全和完好,改善城市人居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现将我市中心城区货车通行线路管理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止货车通行道路 杭州路。 二、限制货车通行的道路(桥梁) (一)禁止核载1.9吨以上货车通行的道路(桥梁) 黄石大道上窑天桥至十四中路口段、颐阳路总工会路口至火车站环行岛段、交通路、广场路、南京路、消防路、武汉路、大智路、京华路、湖滨二巷、环湖路、磁湖东路、公园路、纺织二路、军分区路、湖锦路、团城山公园至磁湖山庄临湖小道、陈家湾立交桥。 (二)禁止核载5吨或三轴(含)以上大型货车通行的道路(桥梁) 湖滨中路、天津路、华新路、芜湖路、延安路、桂林路、澄月路、颐阳路火车站环行岛至八卦嘴路口段、湖滨路牛尾巴路口至人事局路口段、昌大堤路、苏州路、白马路、青渔路、团城山新区一路、二路、李家坊立交桥。 (三)禁止实际载重20吨以上大型货车通行的道路 磁湖路的沈家营路口至与大泉路交叉口段、花湖大道、湖滨西路的人事局路口至长江大桥环行岛路口段、洋浦路、广州路。 三、进出中心城区的大型货车绕行规定 迎宾大道—大泉路—发展大道—沿湖路—湖滨东路—黄石大道上窑天桥至西塞段,绕行完毕后需要就近进入其他禁行、限行线路的按本通告第五条规定办理。 四、进出码头的规定 市外贸码头进出港货物大型运输车辆只能经沿江路至上窑青龙阁路口驶入中心城区大型货车绕行线路。沈家营码头进出港货物大型运输车辆只能经磁湖路至大泉路驶入中心城区大型货车绕行线路。 五、对在禁止、限制道路上通行进行审批的规定 确需在中心城区禁止、限制货车通行的道路上行驶的货车,必须事先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通行证》,并在指定的时间、线路上通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办理《通行证》审批时应当进行总量控制。 六、对违反禁行、限行管理规定的处罚 违反上述禁行、限行管理规定的货运车辆,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罚。 七、本通告自2007年9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