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还看你嫁人之后户口是什么时长迁移的,若是在二轮土地承包前迁移的,不分到你地是正确的,在分地后迀出,村内收回了按土地承揽法,村里的做法就是不正确的,因为你并不是村集体组员没给农村宅基地有效。
农村家庭因为结婚后要想单独立户,可是村内没批农村宅基地,无法满足“与父母分离定居,有着单独定居场地”的条件,这种情况在如今的乡村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往往村内没批农村宅基地,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村集体没有多余的农村宅基地指标值。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实际缘故,在局部地区乡村,自身受制于特殊地形地貌,村集体早已没有多余的农村宅基地可以办,其实就是村集体没有多余的农村宅基地指标值,也不可能对一些不属土地的土地(基础农田和一般耕地等)开展农村宅基地整体规划。因此这样的情况下,除非有村集体组员退出宅基地去城区落户口,或是一户多宅必须向外运转,要不然短时间是很难申请到一个新的宅基地的。
整乡在建设规划划定的区域,或是整乡遭遇拆迁。假如本地乡村在建设规划划定的区域,例如城镇一体化的推进下,一些城市郊区的农村面临统一规划建设的发展需要,这类情况下,一定是申请办理不上一个新的宅基地的,因为个人申请宅基地不可以阻拦本地乡村集中化规划的必须;此外整乡整体规划不符土地资源整体运用规划的落后地区,面临整村搬迁和集中化安装,这样的情况下申请办理一个新的农村宅基地也是不现实的。
因此并不是申请办理不上一个新的农村宅基地,反而是,现阶段本地落后地区没有多余的农村宅基地指标值或是不符审核新宅基地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