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男子打断“隔壁老王”13根肋骨,后来怎样?

如题所述

后来这名男子赔偿老王23万,还被判刑1年5个月。

01、男子打断老王13根肋骨,被判刑还要赔偿。

先来说下这个事吧,这个事有三个主要人物,分别是43岁男子阿明(化名)、阿明女友阿花(化名)、阿明好兄弟老王(化名),可能大家看到这个关系,脑子里就有剧本了,没错这故事跟你们想的一样。

6年前阿明在厦门认识了阿花和老王,和阿花成为了恋人关系,和老王成为了兄弟关系。阿明虽然和阿花在一起6年了,但两人并没有结婚,而阿明对这样的日子也感到非常满意,可有一天当他回家时,他的世界突然就崩塌了。

那天他照常回家,然后发现阿花竟然与老王睡在一起,两人看到他都非常慌张,老王抱着自己的衣服就跑了出去,阿明气急了,就掌掴了阿花,而阿花哭着求着阿明原谅她。

阿明看到阿花如此求他,也觉得阿花知道错了,就答应阿花原谅她了,也原谅了老王。然而狗是改不了吃屎的,阿花其实与老王并没有断绝关系。有一天阿明接到了老王的电话,老王称阿花在宾馆喝醉了,让阿明去接阿花。

结果阿明去宾馆发现两人竟然又在一起,这一次阿明怒了,阿明觉得自己已经给这两人机会了,但两人依然不珍惜,还在苟合之事,这是爱情和友情的双重被判,阿明动手了,结果是老王断了13根肋骨,事后阿花说出了事情,其实在6年前她就与老王私通了。

由于阿明打人了,而导致老王受伤不轻,所以阿明被判赔偿老王23万,同时还被判刑1年5个月。


02、遇事要冷静,不然吃亏的就是自己。

对于这件事,我有点怀疑是假的,是一些自媒体杜撰出来的,为了骗流量。因为我在网上查了下,除了一些自媒体在写外,官方媒体并没有报道此事。

而且第三者竟然真的叫老王,这和网上的“隔壁老王(不是歌手哦)”是如此的相似,就感觉是有人故意这么干的,就是为了迎合网上的梗。当然出轨这样的事,在现在是挺常见的,所以咱们也无从考证其真假性。

就当这事是真的,那么我都怀疑这位阿明先生是不是被套路了,整件事有个细节,那就是阿明先生在6年前同时认识了阿花与老王,而阿花在最后承认自己在6年前就与老王有关系了,所以有可能阿明是被这两人套路了,可能就是为了搞点钱或者让阿明上班养他两。

我们再回过头看看阿明的行为,我个人是觉得阿明的行为是非常不理智的,当然他这份不理智我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只要是个男的面对这样的事,都很难冷静下来。

不过我还是想说说,越是遇到这样的事就越要冷静,永远不要让愤怒控制你,一般情况在愤怒的情绪下所做的决定基本上是错误的,比如阿明正确处理的方式,应该是从此与这两人断绝来往,当然带着该属于自己那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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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19

这名43岁的男子最后因故意伤害罪被判了1年零5个月的有期徒刑,并被判赔偿“隔壁老王”23万元钱。但从结果看,有人会觉得他很冤枉,其实如果你听我说一下全过程和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就不会有这样的感觉的,在法治社会一切要讲证据,要走法律程序,不能头脑发热,做出不理性的行为,是他核心问题。

事情的经过:该名男子同女友同居11年,没有办理结婚手续,有婚姻之实,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其准备乘坐飞机出差3-5天,其女友在家约了他的一个“朋友”来家里,而他因天气原因航班被取消,只得放弃出差,返回家中见到常说的“隔壁老王”事件,他一怒之下打伤“隔壁老王”13根肋骨

这里面有几个问题我们要着重提出来:

1、该名男子同女友没有结婚,同居11年,这里面我们可以看出一个问题:按照中国人传统的思维,如果一名女子想同你生活下去,那么她一定是会跟你办理结婚手续的,而这名女子以嫌麻烦不想结婚,其实这个信号是非常明显的,就是她还没有想把终身托付给这名男子,他应该有自知之明,不能见“便宜”就要。

2、“隔壁老王”是他自己的朋友,这样的桥段很多,其中最有名的应该是《水浒传》中的宋江,他把自己的小弟张文远(张三),也是一个小白脸领到了阎婆惜的住处去喝酒,一来二去阎婆惜就跟张三好上了,他和宋江属于同一个问题,缺乏对人的认识,属于无识人之能,其实在选择不想结婚的女友这点同样如此

3、遇事头脑发热,无论什么时候,动手伤人是处理冲突最笨的方法,如果他能够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正常的法律手段,他至少可以拿回属于自己因感情投入的花费,而不是被判刑和赔付23万元,这之间的差距是非常大的,关于婚姻,他还可以重新选择一个心仪的女子结婚,交友也会更加谨慎小心,是会有收获的。

总结教训:爱情不能凑合,婚姻需要法律保护,对待家庭,不能像《水浒传》中的宋江、杨雄、卢俊义、林冲等人那样,这些“隔壁老王”都不怪他们的妻子,该男子犯了同样的错误,他像宋江往家里领张文远一样,自己领回了一个“隔壁老王”,这里要提醒:交友需谨慎,不要随便往家里领人,尤其是小白脸。

好的婚姻不会发生“隔壁老王”:

隔壁老王”事件发生,不能单纯谴责女方,《水浒传》中杨雄、卢俊义在家养小弟燕青石秀,根本不理自己的妻子,而宋江更是以交友为名喝烂酒,还把狐朋狗友领家里来,至于武大郎就更有问题,本来就是免费得了一个老婆,还想着去“抓奸”,最后把自己搭进去了,这些没有爱情的婚姻结局都不会太好的。

第2个回答  2021-03-11

人世间,有这么的一种倒霉蛋——老婆被人睡,自己被人绿,而且赔钱兼坐牢。43岁男子打断“隔壁老王”13根肋骨一事,后来的状况,就如前面所描述。他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赔偿“隔壁老王”23万,可谓人财两失,还没了自由。

至于“隔壁老王”,绝对是个没有下限的人。对于他而言,不是“朋友妻,不可欺”,而是“朋友妻,不客气”。事发之后,他绝对社死!这样的垃圾人,谁还敢和他做朋友啊!当然了,一个巴掌拍不响,和“隔壁老王”长时间不清不楚的女人,也有问题。

1.0    首次发现奸情,选择原谅

先给题目三个当事人,起个名儿吧,方便下面的表述。43岁男子,姑且称之为阿绿哥吧。出轨男子“隔壁老王”就叫老王。至于出轨女子,名叫阿花嫂。阿绿哥和阿花嫂两人感情很好,同居11年。两人尽管没有扯证摆酒结婚,但一直以夫妻的名义生活。

至于老王,则是阿绿哥的好朋友好兄弟。老王拿不拿阿绿哥当兄弟不知道,但阿绿哥绝对拿老王当兄弟。阿绿哥经常叫老王过来串门,请老王吃饭喝酒什么的。总之,阿绿哥对老王非常好。老王呢,更加不把自己当外人,连阿绿哥的老婆都“用”上了。

阿绿哥发现被绿的具体时间是2018年的1月份。当时外出的阿绿哥有事需要回家,结果发现老王和自己老婆阿花嫂光溜溜地躺在床上。老王倒好,立马穿上衣服溜走。至于阿花嫂,则被气不过的阿绿哥甩了3个耳光。

事发之后,阿花嫂一把鼻涕一把泪,苦苦哀求阿绿哥原谅,说以后绝对不再和老王来往,只一心一意的对阿绿哥好。阿绿哥看到阿花嫂真心悔过,就原谅了阿花嫂。可惜阿绿哥不懂“出轨只有一次和无数次”这个道理。如果懂,就不会有后面的事情发生了。

2.0    再次发现奸情,怒而出手

阿绿哥以为,有了上次的教训,阿花嫂和老王会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谁知道,他们二人并没有收敛,甚至有点变本加厉。阿绿哥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就再次发现了他们两人的奸情。具体时间是2018年的5月10日。

当天,老王突然打电话给阿绿哥,让阿绿哥到酒馆把喝醉的阿花嫂接回去。阿绿哥赶过去,结果发现老王和阿花嫂两人拉拉扯扯,搂搂抱抱。看到这个情形,阿绿哥火了。这种情形,佛都有火。阿绿哥冲上去,一拳把老王打到,很快两个人就扭打在一起。

喝了酒的老王,明显不是愤怒阿绿哥的对手,老王单边被虐。酒馆老板看到二人打得这么厉害,就报了警。接警之后,民警迅速赶到。阿绿哥被带回派出所,老王则被送往医院。经过检查,老王断了13根肋骨,以及存在其它损伤。

最终,因为殴打老王这个事,阿绿哥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赔偿老王经济损失23万。除了这个,最让阿绿哥崩溃的是,他整整被绿了6年。老婆阿花嫂供述,她和老王早在6年前就出轨了,一出就是6年。

3.0  出轨属于道德范畴,伤人属于法律范畴

我知道,我知道,看了这个案例,部分人会存在不满,特别是那些被绿,或者被甩的男性读者。其实,在我看来,阿绿哥是很惨,非常值得同情。阿绿哥被绿6年,坐一年半牢,赔偿23万,而对方仅仅需要在床上躺几个月。

横看竖看怎么看,都是阿绿哥吃亏,而且亏大了。不过很遗憾,亏再大,阿绿哥也只能默默的把血泪往肚子咽。社会发展到现在,游戏规则是:出轨属于道德范畴,而伤人属于法律范畴。道德,对于毫无廉耻、没有下限的人,作用不大。

以道德范畴来看,阿绿哥无疑是最大的受害者,得到补偿的人,应该是阿绿哥。可惜道德,对于很多事情,都不存在补偿机制。至于惩罚机制,是有的,类似社死、被鄙视等。不过这些,对于毫无廉耻之人,威力太小。

从法律的范畴来看,阿绿哥则是犯法之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事实上,阿绿哥也被严厉制裁了。这个事情,警示大家,在处理感情问题时,一定不要冲动。冲动了,就有可能被法律制裁,遭受双重打击。

第3个回答  2021-03-14

打人的男子被出以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赔偿老王23万元。这事情是这样的,43岁的阿明在福建的厦门打工,他有个45岁的同居女友阿花,两人已经同居11年了,也没结婚生小孩。

这个阿明有个好朋友老王,与阿明认识六年了。在2018年一月份的一个下午,阿明回家碰到老王和自己的女友阿花睡在一起!老王当即穿上衣服溜了,阿花则求阿明原谅她。

第一次,阿明选择了原谅。可是,阿花又一次让阿明失望了。2018年五月份的一个晚上,阿明接到老王电话,让他去接喝醉的阿花。看到阿花和老王又在一起,阿明怒了,怼着老王狠狠打了一顿。结果,老王的13根肋骨都被阿明打断了。阿明还为此赔偿老王23万元,还要蹲一年多的监狱。阿明之所以这么冲动,是因为他知道了,阿花和老王在六年前就偷偷在一起了,也就是老王刚认识阿明那会儿就跟阿花搞在一起了。

01、只是同居,不与女友结婚的阿明也有问题

对女人来说,只有结婚了,才能证明这个男人是真的爱自己。而阿花,跟着阿明十一年了,都没有结婚。阿花已经45岁了,她也渴望有一个家,有婚姻生活。也许,老王有许诺她什么吧,不论如何,至少在阿明那边,阿花应该是看不到任何希望的。这个男人,只是一个和自己同居了很久的男友而已,爱不爱自己,阿花都无法确定。

02、出轨一次,阿明就应该果断分手

出轨只有零次和无数次,阿明已经撞见阿花出轨一次了,他就不应该原谅阿花,因为人一旦尝过了甜头,就会想要尝试第二次。果不其然,阿花并没有和老王分开,而是偷偷摸摸地搞在一起。阿明啊,也不小了,应该知道出轨这种事情并不是那么容易戒掉的。但是他依旧选择相信阿花,毕竟有这么多的感情。

03、老王,一个专注于朋友女人的男人

老王和阿明认识的那会儿,已经和阿花有不正当的关系了。也许他认识阿明也只是为了方面和阿花见面而已。阿明竟然能选择原谅女友,并继续和老王做朋友,也是心很大。老王毕竟是偷了人家的女人,不应该让阿明赔偿那么多,也不应该让阿明坐牢。

如果老王愿意的话,其实阿明是可以不用坐牢的。老王这个人,太不行了,不仅要睡人家的女人,还要人家去坐牢赔钱。从道德上来说,老王就是个道德败类。

最后,阿明也是太过于冲动,不合适就分手,打架这种事情,从来都没有好处的。

第4个回答  2021-03-09

自古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打伤了人算是故意伤害罪,肯定是要坐牢还得赔钱,新闻中说的这位把“隔壁老王”打的肋骨骨折的绿帽君自然是被人头顶种草后还得给人家赔偿医药费,不仅如此还把自己作进了监狱,简直就是苦不堪言。

一、先来说说男子被“隔壁老王”摧残的过程。

阿绿43岁,他的女友阿花45岁,俩人在一起同居已经11年了,虽说一直以夫妻的名义相称,但俩人没办过酒席也没有领证儿,就是单纯的住在一起搭伙过日子,被打的“老王”和阿绿是一个工地上的工友,认识也有六年左右,日常关系很好经常在一起喝酒聊天。

有一天阿绿回家后发现阿花和老王躺在床上,俩人在看到阿绿后还慌忙的穿衣服,当时阿绿念在阿花和自己过了这么多年的份儿上就选择了原谅,本以为这事儿就此了结没想到还有后续,在2018年5月的一天,阿绿接到老王的电话说是让他来接喝醉的阿花,等到阿绿到的时候发现俩人正拉扯在一起。

想起之前老王和阿花的那点儿事就气不打一处来,就直接上手把老王打倒在地,而后又拿起椅子砸了过去,小吃店老板怕出事儿直接报警,在把老王送到医院后诊断发现,老王的肋骨有13根骨折,眼角膜少量出血,经过法院审理,判决阿绿有期徒刑1年5个月,还要求阿绿赔偿老王经济损失费23万多。

二、遇到这事儿不要慌,天涯何处无芳草,换一个就行了。

其实新闻中也说了,阿绿和阿花并不是夫妻,他俩只不过是顶着夫妻的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情侣,说白了就是昨个儿好在一起,明个儿不好了就能分手的人,既然如此阿绿还忍气吞声就有点儿没意思了,在一起11年都没有选择结婚领个证儿,不是感情一直不到位就是其中有一个人早就动了歪心思。

既然都已经发现了阿绿是个背叛他的人,何不选择再找一个?天下的女人那么多,阿绿也不想结婚那就再找一个女人同居岂不是很好?这样一来也就能够免去看着阿花这个残花败柳的烦恼,还不用担心阿花会和老王或者其他的男人纠缠不清,真不知道阿绿到底在留恋啥。

或许有的人会说是因为生活了11年早就习惯了,这个习惯真的是不值一提,有些人都过了一辈子照样儿还能分开,爱或者不爱根本就不是一个人选择离开的根本原因,估计从心底里阿绿就觉得自己不应该输给老王,所以才会在心里暗自较劲儿,想要把阿花给拉回来证明自己的魅力,可没想到,这俩人早就勾搭在一起了,6年阿绿也没发现也是没谁了。

最后:

要是我,我才不会打人,我会想个招儿让他俩互殴,然后俩人都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