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到期而且满50岁被辞退了,有赔偿吗

如题所述

  1、如是女职工且年满50周岁,其劳动合同终止,无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愿意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可以按劳务关系处理,依据民事法律关系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

  2、如是男职工,还未到法定退休年龄,是否有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需要根据辞退原因分析,如是经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所服务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部分为一个月工资。如用人单位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辞退,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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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21

劳动合同终止未续签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被判赔偿

辞退福利类似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为保障职工权益,企业与其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给予的经济补偿,属于企业的法定义务。

辞退福利通常采取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补偿的方式,也有通过提高退休后养老金或其他离职后福利的标准,或者在职工不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后,将职工工资支付到辞退后未来某一期间的方式。

职工薪酬准则规定的辞退福利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2、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利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

针对这两种情况,会计处理上也有所不同;一个是确定的,一个是预计的。辞退福利包括当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时,对辞退的管理层人员进行补偿的情况。

对于强制的辞退,应当根据辞退计划条款规定的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标准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对于自愿接受裁减的建议,应当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标准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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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3-28
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没有经济补偿。
1、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女职员退休年龄是55周岁,女工人退休年龄是50周岁。
2、如果是女工人,那50岁就该办理退休手续,不存在劳动关系了。即使仍然在公司上班,那也属于夕阳红之类的退休返聘,不是劳动关系,也不用签劳动合同。提醒一下,返聘的法律性质是雇佣关系,万一出了工伤是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来赔,比工伤保险赔偿标准高得多,提高警惕。
3、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员工到退休年龄后,不用等现行劳动合同到期,直接终止即可。如果正好到期,当然不用续签。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28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04-27
当然有赔偿。具体还要咨询律师。实如果是免费质询,你先要告诉他你要打官司然后把你打官司的内容告诉她先让她为你出一个方案。然后你就知道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