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男方是福建畲族的,女方是江西汉族的可以生育第2胎吗?

补充 女方是非农业户口

可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少数民族计划生育的若干暂行规定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1984年7月14日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 省人民政府公布施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政策,结合我省少数民族人口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在少数民族中,要大力提倡优生优育,禁止近亲结婚,努力提高少数民族的人口素质。
三、在我省境内定居的少数民族(除壮族外),包括国家干部、职工和城乡居民,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
四、少数民族(除壮族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人申请,乡、镇审核,经县级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安排生育三个孩子。
⒈夫妇已有两个孩子,其中有一个是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的;
⒉夫妇都是独生子女的;
⒊再婚夫妇一方是初婚,新组成的家庭只有两个孩子的。
凡是批准生育三个孩子的,生育间隔必须满四周年。
五、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夫妇在结婚时商定所生子女为少数民族的,适用本暂行规定;商定所生子女为汉族的,不适用本暂行规定。
六、本暂行规定自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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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6-14
第一胎是女孩。可以生第二胎。
第2个回答  2008-06-13
完全可以啊。我爸爸就是畲族,我妈妈就是汉族,我们就是可以生2胎啊。
不过时间好像要间隔4年以上啊。
第3个回答  2008-06-13
当然可以,国家对少数民族有相关的优待的
第4个回答  2008-06-14
按政策是可以的
第5个回答  2008-06-14
关系到违法不违法的事情,我建议你去公安局或者相关部门问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