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不可以打学生,这属于体罚,是违法行为。
体罚,指对未成年人身体的责罚,特别是造成疼痛,来进行惩罚或教育的行为,可以表现为打屁股、打手心、罚站、罚跪等。
体罚指对未成年人的一种教育手段,如打屁股、打手心、罚站、罚跪、鞭打、蹲马步、操场蛙跳等。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