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我局不负责配偶调动和工作安排)。聘用期间按国家、省、市以及**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谋出路。这是什么意思啊,考进去有没有编制呢?
那待遇上会不会有差呢?
事业有三种编制:全额财拨、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对照下就知道了 越前边的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