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我国法律对于死亡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如题所述

脑死亡的概念,是指全脑(包括小脑、脑干)功能不可逆中止所引起的死亡。通常情况下,由于心、肺、脑三个重要生命器官相互之间存在不可分离的紧密联系,任何一个器官不可复性的严重损伤和功能障碍,必然会影响其他两个以及人体所有器官组织的机能,最终导致死亡。但是,在现代医学技术条件下,已能有效地使许多原来临床上检查心跳停止,已被看做死亡了的人又得以复活;同时,随着人工呼吸机等的发展,能使不可逆性严重脑损伤的人(已经不能复活),长时间(数年、数十年)地保持心跳、血压和呼吸而不“死”。脑死亡的概念,就是针对这种情况,最早于1968年由美国哈佛医学院一个由医师、神学家和律师等组成的关于脑死亡的特别委员会提出来的    
目前,脑死亡的标准已经有几十种方案,并没有一个方案得到广泛公认。下面是比较有代表性的“哈佛标准”:。 

1、脑昏迷不可逆转。对刺激完全无反应,即使最疼痛(压眶)刺激也引不出反应。  
2、无自主呼吸。观察1小时,撤去人工呼吸机3分钟仍无自主呼吸?  
3、无反射。包括瞳孔散大、固定、对光反射消失;转动患者头部或向其耳内灌注冰水也无眼球运动反应;无眨眼运动;无姿势性活动(去大脑现象);无吞咽、咀嚼、发声;无角膜反射和咽反射;通常无腱反射。。  
4、平直脑电图。即等电位脑电图,其技术要求包括5μV/min,对掐、夹或喧哗无反应,记录至少持续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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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11-13
  关于死亡标准,我国法律目前采取综合标准说,即自发呼吸停止、心脏停止、瞳孔反射机能停止!
  以“脑死亡”判定死亡的新标准有望在中国试行。
  死亡判定新标准出台
  中国卫生部从2001年开始制订脑死亡判定标准,2003年在《中华医学》杂志上刊登,并注明讨论稿。但文章刊登后,国内媒体误认为脑死亡立法,卫生部不得不搁置该标准的正式出台。
  日前,正在由国家卫生部脑死亡法起草小组制订的脑死亡诊断标准首次被披露,这个标准对脑死亡作了严格定义。
  诊断标准中规定,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患者的临床症状为深昏迷,脑干反射全部消失,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呼吸暂停试验阳性),脑电图平直,经颅脑多普勒超声诊断呈脑死亡图形,且观察12小时无变化,方可确认为脑死亡。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中国已从技术角度拟定了脑死亡的判定标准。目前,有关推进脑死亡判定标准的工作正在专家层面进行进一步的研讨。
  据专家透露,卫生部将于近期具体讨论脑死亡诊断标准的定稿,脑死亡供者捐献器官的相关办法也在研究中。研究内容包括:判定脑死亡医生的资质,判定脑死亡后如何执行捐献,供者器官如何分配管理,如何建立供者的补偿机制等。
  “这意味着中国可能会启动脑死亡的临床实践。”6年来一直致力于脑死亡宣传与实践的武汉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长陈忠华说,脑死亡判定标准将选择哪些城市试行,目前尚不明确,但至少会在医学界达成一个共识。
  推行时机成熟
  陈忠华最初推广脑死亡概念时发现,“走到哪里,谁都不懂,他们只知道‘脑死亡’三个字”。很大一部分医学专家对脑死亡的理解仅仅停留在字面上,他们没有定义,没有标准,也没有深入到临床实践。
  脑死亡是一个已经被严格定义的概念,它是指“包括脑干功能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和永久的丧失”。这一提法的科学依据在于:以脑为中心的中枢神经系统是整个生命赖以维系的根本,由于神经细胞在生理条件下一旦死亡就无法再生,因此当作为生命系统控制中心的全脑功能因为神经细胞的死亡而陷入无法逆转的瘫痪时,全部机体功能的丧失也就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2007年,陈忠华开始推广一个新概念,即以呼吸机为中心重新定义脑死亡这样一个学术思想,把脑死亡的定义更明确化。
  他介绍,新定义下的脑死亡是以中枢性自主呼吸完全停止为首要特性的脑干或全脑功能永久性丧失,并且正在使用呼吸机机械通气维持心跳的一种特殊临床死亡状态。也就是说,脑死亡与呼吸机使用的状态有关系。
  统计数据表明,脑死亡仅占住院死亡的3.3%,占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死亡的11.7%,而ICU病房中使用呼吸机的频率比较高。从临床死亡来看,大概90%属于心死亡,10%属于脑死亡。
  “这样就纠正很大的误区,并非人人与脑死亡有关系。”陈忠华决定将研究结果在4月讨论会上公布。
  他强调说,一是没有呼吸机就没有脑死亡判定;二是既然脑死亡是与呼吸机运用息息相关的特殊急救学应用问题,应该按急救医学的标准和规范来解决,既要避免将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也要避免将可以近期解决的问题长期搁置化。
  陈忠华认为,当前智能化呼吸机广泛用于临床就是脑死亡判定标准和配套政策理应出台的时候。“脑死亡判定标准临床应用启动时机非常成熟,不能再搁置,否则会产生诸多弊病。”
  “病人如果到了脑死亡,而没有按照脑死亡判定标准判定死亡,那么病人家属每天要多花500010000元,平均要延长20多天的时间,心脏才慢慢衰竭。”据统计,国家每年据此项所支出的医疗费用达到数百亿元。陈说,对脑死亡者抢救还会严重影响医务人员的抢救工作,将稀缺的医疗资源用于死亡不可逆转的人,而不是用于有希望抢救过来的人身上,“这是一种资源分配不公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4-19
中国现行法律对死亡的定义是心脏死亡,脑死亡可以在这个人是植物人的时候存在,但这个人法律上来说还是一个个体
第3个回答  2013-07-06
关于死亡标准,我国法律目前采取综合标准说,即自发呼吸停止、心脏停止、瞳孔反射机能停止!
第4个回答  2021-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