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依上述条款
1、你的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正常上班处理,且不应影响年终奖等。
2、你妻子的工资,如果是由单位指派的,其工资应与正常上班一样。如果单位未指派,则按当地聘请护理工的工资发放,由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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