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的承揽合同中,货物是否存在所有权转移的问题?

如题所述

来料加工,是委托方免费提供的原材料,由被委托方进行加工生产,再将成品发送给委托方。
在加工贸易的过程中,被委托方只收取加工费。
委托方对货物保持所有权,不存在所有权的转移。追问

你好,合同法255条对承揽人提供材料做出了规定,“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做人检验”。这种情况下的原材料所有权归属于哪一方?

追答

承揽人提供材料,就不叫来料加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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