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交社保费怎么操作

如题所述

以认证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页面,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在办税列表中选择社保费缴纳,点击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填写。进入社会保险费申报页面,在申报表列表中选择需申报的报表并进行填写,填写完成后进行申报提交并完成网上缴费。缴费人登录所在地电子税务局;缴费人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协议后,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三方协议签订的网上签约验证;再进行第三位委托扣款;再选择自动缴费即可。
以下以河北省电子税务社保缴费申报为例,全国电子税务局操作一样的。
电子税务局登录:
各地电子税务局网址,在本地省级税务局网站都能找到进入电子税务局入口。界面展示“企业登录”、“纯社保户登录”、“自然人登录”、“代理登录”、“扫码登录”五种登录方式,登录后根据授权机制展示不同功能及涉税业务,满足不同纳税人需求。
方式一、企业登录:输入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系统自动带出企业在税务系统登记的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购票员以及在电子税务局授权的办税员。选择相应身份之后,输入密码及计算结果,点击“登录”。
方式二、纯社保户登录: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及计算结果,点击“登录”。
选择已经绑定的企业(单位)信息,点击“确定进入”。如果是首次登录,需要先录入企业(单位)信息,绑定后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电子税务局社保缴费申报:
1.在“我要办税”模块,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
2.以“企业登录”方式进入系统:在“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下,点击左侧菜单栏中的“社会保险费”,跳转至“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人社核定)”界面。
以“纯社保户登录”方式进入系统:在“税费申报及缴纳”界面,点击“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人社核定)”,跳转至“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人社核定)”界面。
3.系统自动带出人社核定的信息,选中要申报的行次,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如未查询到社保费应申报信息或查询信息有误,可单击“同步核定”按钮,重新获取人社核定信息。)
4.弹出提示对话框,点击“确定”,提交所申报的数据。
5.弹出评价对话框,可勾选后点击“提交”,也可直接关闭。
申报结果查询:
1.倒计时结束后,点击“查看申报结果”。(也可以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结果查询”模块查询申报结果。)
2.选取相应的申报日期,点击“查询”。
社保费用缴款:
1.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模块进入缴款界面,核对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缴款”,跳转至缴款界面。(也可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模块进入缴款界面)若发现申报信息有误需要作废,点击“申报作废”即可。
2.在“税款缴纳-新版社保费”-“未缴税”模块下点击“查询”,查询未缴款信息。
3.选中要缴款的行次,点击“三方协议缴款”或“银联缴款”(以三方协议缴款为例)。
4.弹出税款支付对话框,确认扣款金额等信息无误后,点击“缴税”,完成缴款。
5.弹出提示对话框,三方协议扣款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社保缴费完税证明开具:
1.在“我要办税”模块,点击“证明开具”。
2.点击“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费)(表格式)”,跳转至“完税证明开具”界面。
3.弹出确认对话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
4.选取相应的税款所属期起、止,点击“查询”。
5.选中需要开具的行次,点击“开具”。
6.弹出提示对话框,点击“确定”。
7.完税证明开具成功,点击“立即下载”。
8.系统自动生成pdf格式的完税证明,可进行保存或打印。
缴费完税证明补打:
1.若开具后需再次打印完税证明,可进入“完税证明补打”模块,选取相应的开具日期起、止,点击“查询”。(此处需要选取的开具日期为首次开具完税证明的日期。)
2.选中需要补打的行次,点击“打印”。
3.弹出提示对话框,点击“确定”,即可进行补打。
注意事项:
已申报未缴费的,可通过【单位社保—社保费申报缴纳—税费缴纳】办理。
未按规定在当月完成缴费的,将依据《社会保险法》,从次月1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特别情况以税务部门通知为准)
电子税务局交社保费怎么操作只能在工作时间交么?
1.不是只能在工作时间交。
2.到人社局和税务局开通网上缴纳社保费功能。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增减员操作,等待审核通过。
3.登录电子税务局申报并缴纳社保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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