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5-09
借款2500,只到手1800,借款金额按1800计算,而不是2500。逾期两天还5000,法律不支持如此高的利息。自己对照下面的法条就知道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