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过户转籍的年线和流程是什么?

如题所述

一、过户的年限限制如下:

1、轿车、客车过户年限: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的轿车、客车,在年检有效期内的,无过户年限限制;

(2).9座以上非营运的载客汽车,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过户年限为20年。

2、货车过户年限:

(1).微型货车总质量在1.8吨以下,车长在3.5米以下,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过户年限为8年;

(2).微型货车总质量在1.8吨以上,车长在3.5米以上,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过户年限为15年;

(3).重、中、轻型货车,总质量1.8吨以上微型货车、专项作业车、半挂牵引车、半挂车,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过户年限为15年;

(4).全挂车,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过户年限为12年。

二、办理流程:

(一)、提交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需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6、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7、机动车登记证书;

8、机动车档案;

9、属于小、微载客机动车的,还需提交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二)、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需要查验车辆的,对车辆进行查验—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收费—制作、发放牌证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收费标准:

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本,机动车临时号牌收取5元/张,汽车反光号牌收取100元/副,挂车反光号牌收取50元/副,机动车登记证书收取10元/证。

存在下列情形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1、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2、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本市时,有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

4、机动车转入本市车辆尾气排放不符合本市环保标准的;

5、小、微型载客汽车所有人的住所地址变更到本市,但其不能提交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的;

6、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7、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8、机动车的使用年限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的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不予变更机动车使用性质及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

9、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不予办理除“变更使用性质、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本市”以外的其他变更登记;

10、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11、存在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参考资料

机动车变更登记.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引用时间201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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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13

2、在1993年9月4日国家统一规定实施前领取车辆牌证的,须有海关的进口货物凭证或缉私部门的处罚决定书;在1993年9月4日国家统一规定实施后领取车辆牌证的,须有海关的《货物进口证明书》或全国统一的《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方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转籍、过户。

3、对省内罚没并核发《车辆办牌许可证》的车辆,只准在省内转籍、过户。

4、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同意入户的进口(敏感)车辆(包括粤O、粤警车辆),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批准转出正档案的,可在省内转籍、过户。

5、合肥汽车制造厂(飞鹤牌)生产的进口散件组装汽车,1996年4月5日后入户或由外省转入我省的均不予办理转籍过户;河北新凯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新凯牌)、浙江省邮政车辆厂、警兴汽车制造厂(警兴牌)、保定市长城汽车工业公司(长城牌)、广东金徽汽车改装厂(金徽牌)生产的进口散件组装车辆,1996年5月23日后入户或由外省转入的不予办理转籍、过户。

6、除第五点规定的车型外,在1996年9月10日实施公安部《关于暂停办理进口散件(组)装车辆牌证和签发〈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的通知》文件前领取车辆牌证的,可以办理转籍、过户;在1996年9月10日后领取牌证的,一律不予办理转籍、过户手续。

7、所有已核发牌证的进口散件组装车辆均只能在本省内转籍、过户,迁往外省或外省迁入的,暂不予办理。

8、对进口机动车入户未满两年,但涉及经济案件,经法院判决财产所有权转移,档案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可以办理转籍、过户。

9、进口机动车、国产(敏感)车辆过户、转籍,由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审批

一、机动车本地过户所需提交的材料及流程为:

1、机动车现所有人向车辆管理所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

2、现所有人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1)本人的身份证;

(2)车辆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检验合格证明和交强险凭证。

3、车辆管理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二、异地过户转籍的,所需提交的手续及流程为:

1、机动车现所有人向原登记车辆的车辆管理所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

2、现所有人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1)本人的身份证;

(2)车辆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检验合格证明和交强险凭证。

3、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买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