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登斯:何为“社会学”与“社会学家”为何

如题所述

社会学作为一门学科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大学中建立已经有许多年了,但是令人担忧的是,这门学科的其它学术努力并没有继续承传下去。夸张一点说,它虽然能够激发我们的热情,但却常常因产生许多难以归结于其它学术领域的烦恼而可能使其难以维持初衷。许多其它能够保持镇定的学术事业,社会学却显得有点过于激怒。学科沙文主义(disciplinary chauvinism)是大学里熟悉的现象。对此,一个最合理的质疑就是,它不是建立在各研究领域都熟知的基础上,却表现出了极度的轻视。但是比起一些普通的不满情绪而言,社会学的反映似乎更具复杂性,因为它忽略了大学本身就是一个忧虑的滋生地。
  在大学中,社会学当前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这种焦虑的根源是什么呢?对这个问题的一个回答可能是,没有一个明确的与此一致的研究领域--没有一个主题能够作为明确的研究领域而被准确地加以界定。这种观点当然不对,社会学涉及到社会制度的比较研究,其特别强调对现代工业主义诞生以来的那些社会形式的研究。尽管对应该怎样更好地研究现代社会可能存在着观点上的差异,但如果认为这种社会没有系统研究的价值似乎有点荒谬。
  总之,与一些知识分子担心如何更好地界定自己研究领域相比,社会学中各种对立的反映似乎牵涉着更为复杂的情感。这是否会因此而增添一份恐惧感呢?或许,无论多么茫然,它都暗示着在支配我们自己对学术观察的社会行为上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威胁。也就是说,如果非常有兴趣,社会学的工作一定会在某些时候影响到某些人。然而,任何一个稍微了解社会学的人都会明白,这离在所有时候影响所有人还相差很远。有些人天真地将社会学与政治激进主义联系在一起,认为它们都人为地设置了大量障碍来颠覆每个理智市民的爱心。然而,至少像许多曾经保守的社会学家一样激进,许多持中间路线的社会学家与其它任何学科中的人的比例是一样的。这将需要进一步的社会研究来证明这一判断的正确性。但没有人能够像传统的主流思想所认为的那样,企图建立一个大家熟悉的主题来指出政治范围的特殊之处。
  这当然主要不是要设法反对"身份说(status quo)",因为它能够解释社会学所激发的保守观点,难道是社会学倾向于无知?难道是我们自以为自己以及完全了解自己以及社会上像我们一样的其他人行动的根源已经不需要任何更深的了解?让我将其置于争议中来讨论。也许可以这样说,社会学家是一些表明自己很平淡但善于发现的人,你也许会认为任何一个接受"社会学家"称呼的人都不可能完全对此高兴。因为这似乎将直接导致他的失业。事实上,我以为这正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即它指出了这个问题的关键:社会学家究竟是做什么的?更具体一点来说,就是我们社会学家能够为这个社会行为的性质与起源提供何种启发?这些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是所有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都共同面对的,只是它在社会学中体现得最为强烈。
  事实可能很简单,人类区别于动物的一个明显的表现就是在行动中我们通常知道自己将做什么和为什么去做,也就是说,人是概念生成的能动者,而正是有这个本质性因素在某种程度上才构成了人类的自身。此外,人类行动者有行动的理性,这些理性就是要不停地激发其日程行动的出现。理性与行动认同都不需要表达出来以支配行动的内容。然而,总的来说,我认为这在维持能动者一直知道自己行动的内容与原因上是有效的。更深层次的考虑是,在任何既定的情境中,这是人类行动的本质。像哲学家有时所说,行动者能以其它方式而行动,然而,一些特殊环境下的沉重负担可能压迫着我们,我们感到自己有了某种自由时,我们会根据自己的所知行动的环境及其可能的结果而决定自己的行动。这种感觉不是虚假的,因为对行动者在某种意义上"以其它方式而行动(could have done otherwise)"--或制止无论遵守什么行动方向的能动概念的分析都是令人可疑的。
  这些评价似乎进一步加重了社会学的困难,因为这种持久的批评可能会激化前面提及的争议。社会学家不仅倾向于作出明确的表述,而且也有意掩饰了术语学(terminology)上所必须要求的表述,而这在某种意义上就等于否认了我们大家都知道的能动者所拥有的行动自由。他们可能意味着我们所做的是受社会力量或独立于我们意志之外的社会约束的推动。我们相信自己能够自由地行动,能够认识到行动的理由,但事实上常常受无意识冲动的支配。这种观点听起来并不正确,因为它超过了作为人类行动者的我们自身的正确感觉。社会学因此似乎成了一门更加多余的学科,它不仅告诉了我们已经知道的东西,而且它还像皇帝的新装一样,掩盖了事物的真正本质却穿行在游行队伍之中。
  然而,我坚信这并不是事情的全部,我也并不是要建议社会学家都应该悄悄地打点好行装去开辟新的领地。我可以接受甚至强调社会学的大部分内容是与我们所想所知的事情联系在一起的。但是,除了描述它的主题或学术从业者、多余或没有侵蚀的思想外,它使得社会学在某种程度上成了社会科学中最富有挑战和最具复杂要求的学科。我不想说,现在已经不存在既遭人反对又使人索然寡味的社会学形式了。我现在说的"社会学家所做的事情"具有某种表达愿望的意味。我并不是毫无顾忌地赞成社会学家所做的一切,我仅仅是希望在我的研究领域中给出一些社会学为什么能够取得成就的例子,以显示社会学的知识领域仍然是既引人瞩目,又具有重大实践意义。
  二
  在分析社会学家的职责之前,让我们从显而易见的或每个人都知道的观察开始吧(或许每个人都知道的根本就不那么显而易见,甚至可能还是错误的)。尽管当你观察地球时,它像薄煎饼一样非常扁平,但今天我们并不属于这个扁平的地球社会。具体到我们对社会制度的知识预设,我们则更可能是错误的。至少,我们很容易找到这样的例子,比如"破损家庭"或单亲家庭的数量在过去一个世纪里激增--这是人们普遍了解或相信的。但如果我们回过去看维多利亚时代,其稳定、完整的家庭和当代混乱的家庭之间存在着一个富于戏剧性的变化。实际上,单亲家庭的比例在维多利亚时代比今天要高得多--这不是离婚的一个结果,而主要是在相对年轻群体中的死亡率更高的结果。再者,人们都知道,英国特别容易发生罢工,导致工业混乱主要是因经济方面的缺陷造成的。然而,许多统计显示,英国罢工的发生率与其他许多发达工业国家相比并不是特别高。再举一例,瑞典自杀率相当高--这一点众所周知,在北欧人忧虑的个性中,或许由于长时间地忍受社会党政府,产生了一种忧郁消沉或悲观绝望的个性。事实上,瑞典人不会炫耀自己日益高涨的自杀率,而且永远也不会这样做。
  在对社会现象的研究中,不应低估社会研究对纠正错误或偏见所做出的贡献。因为有些研究可能常常采取偏见的形式,从而导致狭隘和歧视,甚至可能抑制一些合乎需要的社会变迁。而揭示社会生活某些方面所持有的观点究竟多么有效,当然是社会学家的任务之一,即使这些观点对于别的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这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社会研究的结果可能常常是缺乏创意的,因此,被认为是显而易见的事情可能确实需要再加以证明。而且,大家都知道许多社会制度的诞生就是社会学分析和社会研究的结果。有人认为大量社会研究--常常由政府机构或调查机构实施的,而不仅是由大学里的社会学家来实施--已经深入到现代社会的日常运行里了,我们认为这是想当然的,但不参与人人都知道的事情中去,就根本不会了解其中的部分情况。我们知道西方国家的离婚率普遍比20-30年前要高,但容易忘记的是我们有相当多的社会调查参与统计这类现象。
  假如这就是社会学应做的一切,那么就没太多值得骄傲的。社会学所要做的不仅是要纠正我们对社会现象所持的错误观点--虽然社会学的一些倡议者实际上把这作为它的唯一贡献。正如我开始所说的,作为一个行动者,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应该知道自己所要做的以及为什么去做。在行动中,我们不可能还去担心行动是什么,或者那些行动是否存在。比如,我不会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首先开出支票,也不会不知道一系列诸如"信贷"、"开户"、"银行"等复杂的概念和规则。在某种意义上,行动者总是知道自己正在做什么以及这样做的原因,且必须在更为广阔的制度背景下对某一特定行动的诸多因素加以考虑。因为我们不仅要知道这些因素,而且我们还必须了解这些因素对促使行动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对此,我们并不需要社会研究来了解这些因素。
  这种知识--包括我们生活其中的社会习俗的知识--因此不能取决于社会学的解释,或许的确如此。实际上,我想要指出的是,关于社会行动,人们通常会考虑到的不外乎四种问题,这四种问题不会与个体总是知道的行动内容与原因相抵触。这四种问题彼此间有着逻辑关联性,并为理解社会学家的职责--也为社会学是一门关于什么的学科提供了答案。
  再来看看开支票的例子。现代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知道开支票意味着什么,但对于一个来自没有银行或者根本就没有任何金融体制的文化背景的人来说,他就可能不知道开支票。换而言之,对于一个人或群体熟悉的规则,对另一个人或群体则不一定熟悉。这不仅在不同社会类型之间是正确的,而且在不同社会内部也是正确的。我们都生活在同一社会的不同领域,而生活在别的环境下的那些人的行为模式对于我们来说,就可能不很清楚了。要说明生活在某一特定文化背景(cultural setting)中的人对另一个特定文化的了解(反过来也一样)正是社会学家的职责所在。这可以称之为社会研究的人类学时期(且其意义值得关注)。比如,我们注意到,对社会生活中文化多样性的区分往往也是揭示人类行为共同理性的一种方法。为了说明特定文化背景或特定社区中的习俗,就需要我们领会行动者的意图和原因,如果不作这些说明,它就可能完全被我们所遗忘。
  这里有许多与哲学相关的复杂问题,我不想低估它们。要找到这类例子相当容易。在充满冲突和敌意但又不断互相依存与分裂的世界,跨文化背景下的相互理解变得犹为重要。这种跨文化交流的正弦图(the sine qua non)是有效进行社会研究的人种志工作(ethnographic tasks)的结果。比如,文化差异把普林克顿(Brixton)的西印第安人(West Indian)社区与富裕的白人地区(和怀特霍尔)区分了开来,这就好像跟由于文化差异而把伊斯兰教革命与西方文化区分开来一样是正确的。当然,文化差异的缩小并不会必然导致以前存在的冲突的减少。对敌人了解得越多,其敌意产生的合理性或必然性就可能会变得越来越清晰。尽管如此,这一点也不应该导致我们怀疑文化人种论(ethnography of culture)在促进相互理解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在学术领域与之自然相对应的是社会学和人类学走上紧密结合的道路。
  让我们再回到开支票的例子中去(并不是完全为了金钱)。我们都知道开支票是指什么,但这不等于说我们知道所有关于开支票应知道的规则。假如我在公共汽车票背面,而不是在银行提供的单据上签写,那么支票还会有效吗?决定我们行为习俗的大部分知识不仅具有连贯性特点,而且还是实用的。为了开立银行户头和兑现支票,我们不必详细了解银行制度。假如我们被要求这样做的话,也没必要知道"支票"或"户头"究竟是什么。我们都知道什么样的钱在日常生活的货币交易中没有麻烦。但是正如一些经济学家所声称的,要明确地给金钱下个定义是很困难的事情。就像圣·奥古斯丁(St. Augnstine)在他著名的关于时间的观察报告中所说的,我们都知道时间是什么--直到有人来问我们。
  由此可得出许多不同的推论,但我只想说其中的一个。这就是我们的话题--我们所能够说明的--关于我们的行动及行动原因,仅仅只涉及了我们在日常活动中所做的某些方面,这些活动有非常复杂但又不是不着边际的一面,它特别对社会学和其它社会科学有益。在这里,我们说社会学在研究我们已知道的事情并非是自相矛盾--虽然我们能够常常意识到这一点,但并不一定能够完全了解它们。换个说法,诸如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在其著名的观察报告中所写的一样,我们关于社会习俗的大量知识包含了能够"继续"社会活动的各种背景。我们设法要完成的研究只是兴趣大小的问题--而且这种研究有着丰富的结果,这一点我会在后面尽力说明。
  我们可以用欧文·戈夫曼(Erving Goffman)关于肢体语言的著名报告作一个例证来予以说明。 要成为一个行动者,他不仅必须知道自己正在做什么,而且还必须用看得见的方式把这个行动演示给别人。我们彼此都希望在自己的行动中保持一种"控制警戒(controlled alertness)",并通过受过训练的肢体外表、姿态和面部表情的控制来做到这一点。戈夫曼指出了"呈现"给别人的,并由此而经常捍卫作为行动者身份象征的体态仪表是多么复杂难辨。通过分析没有这些体态仪表时的情况,能够很好地洞察紧密控制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公共表现。据此,我们可以调查孩子们的行为,因为学习长辈受控的肢体语言需要花费孩子们好几年的时间。例如,我们可以研究肢体动作中的一些障碍--舌头打滑、姿态或面部表情的失控。关于这一点,虽然在这里我不能详细追述,但在戈夫曼和弗洛伊德(Freud)之间有着十分有趣的联系。
  在阅读戈夫曼的书之后,社会世界似乎再也没有类似的情况出现了。最恼人的姿势也充满了潜在的联想,这些联想并不都是令人愉快的。但为什么会这样呢?对于戈夫曼的大多数读者而言,是什么使他的著作容易产生一种洞察世事的感觉呢?我认为,是因为这些著作论及了什么是亲密和熟悉的且又不是不着边际的内容。它揭示了什么是我们在社会世界已经和必须认识的但又不是胡乱认识的东西,所以它促进了我们准确地了解自我。从这一点上来看,说我们已经知道了要详细研究的内容并没有什么矛盾,但这种研究的结果还远不能自言而喻。这正如对语言的研究一样都是重要的,语言学家穷其一生来研究我们已经知道的,而且,他们必须了解言说者的能力,但这决不是要放弃语言学的重要性,或者与其它研究领域相比减少其需求。
  我们要区分大多数行动的意图和原因,必须要有两个限定条件--即我们都居住在文化各异的有限环境中,以及我们通常能鉴别少数复杂行动的传统规则。而现在,我们还必须加上第三个限定条件:也就是我经常说的,我们的行动经常会产生一种未预期的结果,尤其当我们对行动表示异议时,这种未预期结果表现得更为明显。
  我们知道,现代金融系统依赖于交易中的公众信誉。为了保持交易,金融系统必须要有规则。在某个时间里,银行其实只有银行存款的一小部分钱。因此,虽然,每个存款人能及时取出他所有的存款,但所有存款人不能同时取出所有的存款。假如银行出现挤兑,接之而来的是它必须付清全部欠款的信誉将会急剧下降,甚至可能因此而导致银行破产。银行顾客很少有人(或者没有人)故意发动这样的挤兑,即使产生了这样的行动,其结果也不一定是他们所预期到的。大量有意图的行动(intentional actions)产生了未预期的结果(unintended consequences),银行挤兑的例子便是一个特例,但也不是那么很特别。例如,有一个社会学家就经常把这些未预期结果统称为"放纵的结果(perverse consequences)"。下面这个例子就是例证。弗罗里达洲政府为了援救濒临灭绝的短鼻鳄,把射击和捕杀短鼻鳄列为非法。但是那些沼泽地区过去能让农民勉强赚些钱,现在,政府认为把沼泽用来养殖短鼻鳄以供人猎杀变得浪费了。结果,农民为在地里种出庄稼就把水排干,短鼻鳄的栖息地由此消失了,农民也从应该得到保存的区域里被赶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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