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学生在校修业年限可最短为三年,最长为六年。(请查看参考资料辅修专业)
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学生可在标准学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基础上作适当缩短或延长。本科学生在校修业年限可最短为三年,最长为六年。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等中断学业的时间。
凡具备提前毕业条件的学生,可提前提出申请,院(系)核实,教务处审定,报主管校长批准同意,准予提前毕业。当年7月以后毕业的学生,于第二年6月办理证书注册手续。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1、不论何种原因在校学习时间超过标准学制两年;
2、累计二次受到退学警告;
3、休学期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复学手续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
4、经过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
5、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6、超过规定期限未办理注册手续而又无正当事由;
7、本人申请退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河海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