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右侧超车时被后车强行从硬路肩超越并发生刮擦

是在高速上,我是小轿车
路是三车道并有硬路肩,
可变道路段
当时我在最左侧车道行驶,随后变道到中间车道,约三十秒后因为前方最左车道和中间车道有两车基本处于并行状态,且速度只有一百码左右。
我在观察到右侧前后都安全的情况下,向右变道从右侧超车。
当时车速在110~120码之间,车辆完全进入右侧车道不久。我也已经超越了原来中间车道的前车。但是还没有关闭转向灯。
就在此时后面一辆轿车以较高车速(目测在150码左右)从右侧的硬路肩超越我。(因为高速的车道比较宽,而我们都是小轿车,所以他的车大概有三分之一压在右车道 三分之二在硬路肩)。他在超越尚未成功的情况下。向左回了一点方向。导致他的车屁股与我的车头刮擦。

而他当时坚称是我在变道,由我全责,我确实是在变道,面对交警我也承认了变道的情况,也多次表明了我变道已经成功。而他是从硬路肩强行超车。并且判断不准回方向过早。
也表明了他有超速嫌疑(但是我没有行车仪记录所以没有证据)。

最后交警认定我全责,是因为我变道引起事故。

最后修了两千多块钱,虽然保险公司全部赔了。

但是我心里至今不服气,这个事情很明显是由他的过错引起的。
他超速我没有证据就不说了。
问题是他从硬路肩强行超越正在超车的我(他坚称是为了躲避我而进入硬路肩)
而且从硬路肩超车的车我也没少遇见,一般判断准确也没什么问题的,这个人判断错误回方向过早才是事故主因,这个开车的人都知道的。

我想来请问一下,遇到这样的事情,按现行的交法,真的只能算我的责任吗?我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了?

(这个亏其实我已经吃了,也不可能再去纠缠,我就想了解清楚一点,下次再遇到这样的马路杀手,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他有超速,强行超车,硬路肩行驶,判断失误。等好几项错误。
而我充其量也就是变道,我变道时与他距离在一百米以上(当时大雨,能见度比较差,他离我好远,后视镜里几乎看不见,只能看到他开着的轮廓灯,距离非常远)

其实当时的情况,简单猜想一下,也能明白他的想法,他当时赶着去某地,他的朋友都到了,(后来我们下高速等交警的时候 他的朋友接近二十人都已经在前方等着。)可能他比较着急,开得很快,见我从右侧超车,而他保持着一百五十多码的速度,不愿意刹车,就想从右边的路肩超过去,可是他实在对自己的技术太自负,挨着我太近不说,方向都回早了。

我知道有行车记录仪的话,不可能是我的责任。

我就是想咨询下,遇到这种情况,没有现场,没有证据,该如何维权。

既然是高速公路,应该全程都有监控,你尽量去事发地点附近的高速公路收费站找一找当时的监控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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