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来负责?谢谢

如题所述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扩展资料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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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20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这个的话一般要看具体情况的,假如是由于职工自己的过失,失职引起的话一般要员工自己承担部分的主要责任;由于非过失,属于非人为因素的话就由工厂负责,就算是工厂要执行罚款的话也不能超过全年工资的1/6,这点好象是在2006年新执行的员工劳动法中有明文规定!具体还是要看情况的,最好多了解下劳动法,对员工的福利保障有好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6-04-03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4个回答  2006-04-03
简单的说应该是由你所在的公司负责,由于你的疏忽所以你也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但是主要责任是在公司,你不用担心,但这只针对普通员工,如果你是干部的话就比较严重了,不过如果事先有和上级领导商量就不在你了,否则你的问题就大了,也不要担心,必定问题已经出现了就准备迎战吧,相信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了,你会轻松过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