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宗室郡王世袭罔替郡王

如题所述

在清朝时期,一种特殊的王爵制度被称为“世袭罔替王爵”,或称“铁帽子王”。大清一共封赐了12家这样的铁帽子王,其中7家为亲王,2家为郡王。这些铁帽子王的世袭传承相当独特,代表了清朝皇室对功勋和地位的延续认可。


多罗克勤郡王是其中之一,其始祖是岳托,为礼烈亲王代善的长子。崇德元年(1636年),岳托被封为和硕成亲王,后因某些原因被降爵,死后追封为多罗克勤郡王。他的后代子孙中,有的继承了衍僖郡王、平郡王等爵位,直到乾隆时期,岳托的后裔才恢复克勤郡王,并得到世袭罔替的特权,共传承了13代17位。其中,成亲王、衍僖郡王、平郡王和克勤郡王各占据了一定的比例。


顺承郡王的传承同样引人注目,顺治五年(1648年),礼烈亲王代善的孙子勒克德浑被封为多罗顺承郡王,同样享有世袭罔替的待遇。顺承郡王的世系共传了11代16位,展示了清朝对顺承郡王这一分支的重视和延续。


这些铁帽子王的世袭罔替,反映了清朝皇室对功臣后代的重视和对王位传承的严谨态度,同时也见证了清朝历史的演变和王室权力的变迁。




扩展资料

多罗郡王,为大清宗室的第二等爵位。皇子、宗室子得封之。世袭和硕亲王的承嗣者封多罗郡王。本词条列出了大清历史上的宗室郡王(不包括外藩郡王),包括追封以及被夺爵或降爵的郡王,但不包括曾是郡王但后来晋升或追封亲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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