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不让看孩子需要什么资料

如题所述

在起诉对方阻止探望孩子的情况下,您需要准备以下文件和证据:
1. 个人身份证明:提供您和孩子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 离婚证明:提交您的离婚证,以证明您与孩子的法定父母关系。
3. 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如果离婚时有关探视权的协议或法院判决,需提供相应的文件作为证据。
4. 抚养费支付证明:如果您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应提供银行转账记录或其他支付凭证。
5. 阻止探望的证据:收集任何证明对方阻止您探望孩子的证据,如证人证言、通信记录等。
在完成起诉准备后,您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撰写民事诉状:根据法院要求撰写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供副本。
2. 提交起诉状:携带诉状及其副本到法院立案庭提交起诉。
3. 缴纳诉讼费:根据法院指示,在指定银行缴纳相应的诉讼费。
4. 等待法院通知:法院受理案件后,您将收到通知,并可能需要提供进一步证据。
5. 被告举证:法院将通知对方提供答辩状及证据。
6. 参加庭审:按照法院通知的日期和地点参加庭审。
7. 法院判决:庭审结束后,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有权探望孩子,而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不得无故阻止探望。若阻止情况发生,探望权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时,必须按照法院要求提交完整的证据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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