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大代表参加代表活动的案例分析题 李某系某公司技术人员,县人大代表,在公司具体负责机器设备的

李某系某公司技术人员,县人大代表,在公司具体负责机器设备的调试维修,岗位很重要,平时工作很忙。李某因为需要参加人大安排的代表活动,向公司请假,公司领导考虑生产忙,没有同意,还指出,如果李某执意参加代表活动,将以旷工处置。请分析公司领导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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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参加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安排的代表活动,代表所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保障。
   第三十二条 代表按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执行代表职务,其所在单位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
   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根据实际情况由本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第三十九条 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代表的权利,支持代表执行代表职务。
   有义务协助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而拒绝履行义务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给予行政处分。
   阻碍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根据情节,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或者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进行打击报复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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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20
公司领导做法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