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地下室的防火分区间能借用防火墙上的门作为安全出口吗?

这样有一个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就可以了。只在低规上见过,高层建筑是否一样适用呢?
地下商业本身可以做到2000平,还可以借用吗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中的6。1。12。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且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分别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已经表述得很清楚,是完全可以借用的,请注意:在这个条文里并没有规定和限制面积,因此面积和借用无关,这个是有依据的,请看6。1。1。3条,除地下室外,相邻两个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时,且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下列数值,因此地下室的借用通道是刨除了面积规定的,因此应该按5。1。2条的规定,地下商业营厅应该按允许最大建筑面积2000平一个防火分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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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18
可以 但是在防火墙上要开两个防火门 一个防火分区一个 为各自的疏散用
第2个回答  2013-03-20
1、可以借用的
2、高层建筑也适用这个,但是要注意每个防火分区仍然要有两个以上的安全出口(包括这个借用的)
第3个回答  2018-09-26
关于疏散借用的问题,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车库,第二种是非车库,与所在位置是地上还是地下,其实关系不是很大:
1、车库: (看《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1)除《车库...防火规范》中6.0.2条规定可以设一个安全出口的之外,其余每个车库防火分区都必须设计至少两个安全出口。
(2)对于两个车库防火分区之间,不能采用在防火墙上开一个甲级防火门做为安全出口。
(3)两个车库防火分区在各自有一个安全出口的情况下,可以共用一个疏散楼梯间,必须分别设置前室,并做甲级防火门。楼梯共用不能超过两个防火分区。
(4)《车库...防火规范》中6.0.7条规定,地下车库防火分区可以借用住宅地下室疏散。
2、非车库(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8年版)
(1)《建范》5.5.5条,规定了地下室防火分区不同面积等级时,需要设置安全出口的数量及方式。
(2)《建范》5.5.8条,规定公建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符合表格规定的,可以做一个。
(3)《建范》5.5.9条,规定了公建的借用情况,第一,需要借用时,防火分区间必须设防火墙与甲级防火门;第二,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不大于1000平方米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1个,只有满足了这个,才允许借用;第三,规定了借用比例不大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