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下岗的职工,需要补交医疗保险金吗?

2003年12月国有企业改制,由于不参加改制,我爸爸下岗了,并于2004年--2005年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现在,我爸爸已经退休,想去办理南宁市退休职工的医保。医保的工作人员却要求,一定要补缴2004--2005年(两年)的医疗保险金,才给予办理。请问,这样的要求合理吗?(2006往后的医疗保险,都已缴纳)

补吧,因为最终退休的时候,还是要补齐的,否则退休后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这个是国家规定的。追问

亲,你好。请问,不是有一种说法吗——“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由社保机构代为交纳”。

追答

呵呵,这个是2011年7月份之后才开始执行的。而2011年7月份之后,他不是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了呀。
这个规定是社会保险法上的。

追问

请问不是新法 优于 旧法吗?

追答

问题是新法规定了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呀。任何一个新法都不能处理执行期之前的事的。

追问

你好,请问,领取事业保险金的时候,是每个月发了39元的医疗补助。那么,我们大概需要补交多少钱呢?是不是还有传说中的滞纳金啊?

追答

貌似不会收你滞纳金的。至于补多少各地是不同的。需要咨询当地的社保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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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18
我是2004年单位改制退休的,单位社保都我交的,医保我交不起,共计1.5万元,到2019年我可补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