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的专利需要审批的资料有哪些?

如题所述

一、发明专利申请审批程序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所以只有三个阶段。
1.专利申请受理阶段
本阶段的工作已作详细说明
2.初步审查阶段
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发明专利申请在初审前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应按保密程序处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初审以前还应当给申请人留出3个月主动修改申请的时间。
初步审查是指审查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或者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并审查下列各项:
(一)发明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本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三)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本细则第二条第三款、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专利局应当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视为撤回。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项规定的,该申请将被驳回。
具体地说,在初审程序中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申请内容
①是否明显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碍公共利益;
②是否明显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③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而不能构成技术方案;
④是否明显缺乏单一性。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经批准的专利相同,是否明显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
初审中还要对申请文件齐备及其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例如:
①审查各种文件是否采用专利局制定的统一格式,申请的撰写、表格的填写或附图的画法是否符合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规定的要求;
②应当提交的证明或附件是否齐备,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③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或外观设计图或照片是否符合出版要求。此外,对外国申请人的资格,及申请手续也要进行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者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申请人答复后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程序,由于发明还有后续程序,所以初审中对申请内容的审查要相对松一点。
3.发明专利申请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就进入等待公布阶段。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布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布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在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没有提前公布请求的申请,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布准备程序;要求优先权的申请(包括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从优先权日起满15个月进入公布准备程序。申请进入公布准备程序以后,申请人要求撤回专利申请的,申请仍然会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布。
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也就是说自申请公布之日起,申请人就可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费用。申请公布以后,申请记载的内容就成为现有技术的一部分。
申请人务必注意申请在专利公报上公布时的公布号和专利申请的申请号是两个不同的系列。
申请人在专利审批过程中向专利局办理各种手续时应当采用申请号,不要使用公布号,因为专利局的所有申请文档都是按照申请号排列和管理的,提供申请号有利于快速找到要处理的申请,同时因为申请号带有校验位,万一申请人提供的号码有错时容易及早发现和处理。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是公布号,专利局必须通过对照表查询才能找到要处理的申请,特别是申请人提供的公布号有错时,一般在造成后果以前很难发现。4.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办妥了实审请求手续(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缴纳了实质审查费2500元),申请将进入实审程序,专利局会发给申请人"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如果申请人没有办妥实审请求手续,那么专利局则等待申请人办理实审请求手续;从申请日起满三年,申请人未提出实审请求的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即被视为撤回。进入实审程序的申请将按照进入实审程序的先后顺序等待实审。在实审中,审查员将在检索的基础上对专利申请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是4个月)。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未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至少一次答复或修改后,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由于实审的复杂性,审查周期一般要1年或更长时间。
发明专利申请在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或者经申请人修改和陈述意见后消除了缺陷的,审查员将制作授权通知书,申请按规定进入授权准备阶段。
5.授权阶段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制作授权通知书,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授权形式审查人员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着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确认无误以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和当年年费。发明申请人应当一并缴纳各年度的申请维持费,授权当年的不包在内。期满未缴纳费用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序。
在期限内办理了登记手续并缴纳了规定费用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权自专利公告之日起生效。
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或者逾期办理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二、申请发明专利需要哪些文件
申请发明专利所需文件: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有附图的可同时提交说明书附图和摘要附图。以上文件要求一式两份。要求减缓各种专利费用的可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二份。以上文件必须是打印文字(采用4、小4或5号字的宋体、仿宋体打字或印刷,字迹为黑色,一定要清晰;纸张为A4的打印纸或复印纸;文章版心位置:距纸张的上边和左边留有2.5厘米的边距,距右边和下边留有1.5厘米的边距),并且一律采用专利局规定的表格格式。
(一)请求书的撰写:按照表格的内容及提示填写。
(二)说明书的撰写:按照发明或实用新型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创造的目的、技术方案、有益效果、结合附图做进一步说明、具体实施方式这些步骤逐一进行论述。
(三)权利要求书的撰写:应以说明书为依据,分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当有多项权利要求时,应以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编号,一般情况下第1项权利要求即为独立权利要求,余下为从属权利要求,需要对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做进一步限定的,即为从属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通常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
a.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主题名称以及与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b.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或类似的用语,写明区别于现有技术的独到技术特征。前序部分与特征部分一起,构成了该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范围。
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
a.引用部分: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
b.限定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附加技术特征。
(四)说明书附图的绘制。实用新型专利必须要有附图;发明专利一般有附图,但如果仅用文字就足以清楚、完整地描述技术方案的,可以没有附图。
附图可以采用多种形式:
a.对于机械领域的发明创造可以采用各种视图反映产品的形状和结构。
b.对于电器领域的发明创造可以是电路图、框图、示意图;
c.对于化学领域的发明创造可以用化学结构式作为附图;
d.对于方法发明,附图可以是表示该方法各步骤的工艺流程图。
附图的要求:
a.附图应当符合机械制图国家标准,即应当使用绘图工具(或电脑绘图),用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均匀清晰,图面不着色,图周围不加框线,不要使用铅笔圆株笔绘制,但附图不用标注比例和尺寸数据。
b.附图的大小和清晰度,应当保证图缩小到4×6厘米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并符合照相制版的要求;
c.同一专利申请的几幅附图,可以绘制在同一张专用格式的纸上,并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编号,用“图××”的形式来表示。
d.同一专利申请有多页附图的,应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写页码;
e.同一专利申请中使用的附图标记必须前后一致,在说明书中未提及的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
f.附图中除必要的词语外,不应当含有其它注释。
(五)说明书摘要的撰写:
a.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主要技术特征和用途。对申请实用新型的产品应写出其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的特征。不应写成广告或单纯产品的功能介绍;
b.摘要不应加标题,可以连续书写;
c..对于化学领域的发明,摘要可以包括申请的化学式中最能说明发明特点的一个化学式。摘要也可以包括数学式或反应式。
d.摘要不用分段,全文不得超过200字。
(六)摘要附图的绘制:对于说明书中有附图的,应单独提交一幅从说明书附图中选出的、最能说明技术特征的一个附图,来作为摘要附图,附图的大小和清晰度应保证在该图缩小到4×6厘米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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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09
一、发明专利申请概述
保护类型 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保护期限 自申请日起20年。
审批时间 2-3年
审查方式 形式审查(5-6个月)+实质审查(2-3年)
审查过程 申请—》初步审查—》公开—》实质审查—》授权

二、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1. 申请人和发明人的基本资料:名称、地址;
2. 提供技术交底书及相关图档,揭露产品的发明要点及工作原理;技术交底书包括以下内容:
1)发明的技术领域、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发明目的;
2)对本发明创造有关的现有技术状况进行详细介绍,描述与本发明最相近似的现有实现方案,并对现有技术的确定作简要评价;
3)本发明创造的技术内容概括(尽可能详细地描述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优点、特点或积极效果)
4)举例解释实现本发明创造的具体方案,如有参数与条件应列出,对照附图加以说明。(如实施、安装、操作、使用的方法和步骤)
5)必要的附图(包括外形、结构、原理等)
3. 要求优先权的,提供优先权的申请国家、申请日期、申请号。
参考资料:先风知识产权集团
第2个回答  2013-04-09
完整的技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