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4-09
正值安全生产月期间,为了贯彻德清县政府“德政办发《2007》66号”文件,加强企事业单位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我公司正在开展上下班途中和厂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首先,建立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室,由安保部,厂办,车间等行政人员组成(兼信息员)。
其次,针对企业员工摩托车(含电瓶车、自行车,以下简称“三车”)厂区交通安全出台了一些新的规定,主要有:
1.摩托车骑行要做到有牌持证;
2.摩托车骑行必须要戴头盔;
3.不使用未检验、脱保、报废摩托车;
4.各种车辆进入厂区内限速在5--8公里,不准逆向行驶;
5.按公司规定将车辆停放整齐;
再次,严格大门口车辆进出检查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室成员和门卫有权要求“三车”停车接受检查,员工有义务积极配合。每月15日为“三车”安全检查日,其它工作日不定期抽查。凡发现有违反上述第二条的情况,首次告诫,再次抄报公布,第三次按公司违纪处理。“对不听劝阻或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的,应立即向县交警部门报告,由县交警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最后,加强了安全宣传,希望全体持车员工改变观念(交警管变为企业也要管),积极配合“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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