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印度发生灾荒,我国先后以红十字会、全国总工会等4个群众团体的名义,两次各捐款20亿人民币。1953年8月,印度北部洪水泛滥成灾,中央国际活动指导委员会建议中央,我国援助印度10.5亿元人民币,当毛泽东主席了解到苏联捐赠了25万卢布(约合人民币17亿)时,批示“款数似应增加至十五亿或廿亿人民币”,相关部门最后定为15亿元。
1956年6月,中国与柬埔寨签订关于经 济援助和实施经济技术援助的议定书。中国将在1956年和1957年,无偿赠予8亿柬元(折合800万英镑)的物资,由柬埔寨政府自由使用,中国政府不加任何监督和干涉。这是中国对外经 济援助不附带任何条件的具体化,此后成为范本。
1962年1月13日,中国政府和老挝王国政府签订航空运输和修建公路协 定,中国负责修建云南孟腊至老挝丰沙里的公路。至1978年5月底,中国先后派出18个工程大队,3个民工总队共七万余人,投入各种施工机械2250多台。如果将路基作业完成的3100多万石,筑成两米宽、三米高的石墙,可以环绕老挝一周。平均每公里公路造价为人民币31万余元,所有的修建费用都算作中国政府给予老挝王国政府无偿的、不附带任何条件的经济援助。中国同时派出2.1万人的高炮部队担负老挝的防空任务。
中国“一五”计划期间,虽资金捉襟见肘,仍慷慨外援,援助最多的国家是朝鲜和越南。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中国出动100多万志愿军,开支战费7万亿元人民币(旧币)。1953年11月金日成访问中国,中朝签订经 济文化合作协定,中国不仅将战时费用一笔勾销,又无偿赠送朝鲜8万亿元人民币(旧币)。
中国对朝鲜的援助一直未断,不断向朝提供物资援助。新华社报道:1970年中国向朝鲜提供石油15万吨,1972年增加到140万吨。1972年中朝商定共同建设输油管,1974年2月破土动工,1976年1月输油管竣工,年输油能力为400万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不到一年,在一穷二白的情况下,开始对外提供经济援助。根据解密的外交部档案,1976年以前我国曾向朝鲜、越南、阿尔巴尼亚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供过经济援助,1973年以后这种与国力不符的对外援助才逐步得到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