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6-02
生育保险各地政策不一样,不像工伤保险那样有全国统一执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生育保险目前多是由各地市州的社保主管部门拟定方案,由地市州的政府签署后执行,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
大多数地方都有必须连续参保一年(12个月)以上才可以报销的规定。
从个人理解来看,怀胎十月,如果低于10个月,那么很多人都可以怀上了再去参保,享受完待遇后就断保,从而骗取生育保险基金。
怀胎10月,没有几个人能在1号刚好怀上的吧,在日历上的跨度就是11个月。规定你必须12个月参保,看到专家的能力了吧,颤抖吧。
不过参加包括生育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是每个用人单位和职工应该履行的义务,并且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是不用个人缴费的,都是由用人单位缴费,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费须由用人单位按照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进行赔付。
由用人单位按照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进行赔付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工伤保险条例》上做了明确规定。
希望能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