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还在看守所能进行保外就医吗?

案件还在调查过程中,犯人在看守所能被保外就医吗?
现在罪名还未定,罪名倾向于侵占罪(数额巨大),多个人合伙的.现在还属于立案侦查阶段,这种前提下,有办法保出来吗?另外,保一个或两个人出来的可能性大吗?

看守所的犯人并不可以进行保外就医,一般来说保外就医针对服刑人员。

【如何申请保外就医】

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罪犯及其亲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罪犯保外就医申请书》,经分监区集体研究,上报监区审核。监区审核同意后,由分监区带罪犯到监狱医院进行医疗鉴定。对患精神病、艾滋病、职业病等疾病的,应到指定的医院鉴定。经医疗鉴定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监区召开会议研究,监狱狱政管理处应派员参加,并请驻监检察室和纪委的同志列席参加,经监区会议同意后,让具保人签订具保书。

【保外就医相关规定】

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
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
3、年龄60周岁以上、体衰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缓执行期间的;无期徒刑罪犯在无期徒刑执行期间的。
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扩展资料】

保外就医是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经司法机关批准让其取保监外医治的执行方法。又称监外就医,属于监外执行的一种,是人道主义的体现。

保外就医,是法律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身体患有疾病,经有有关部门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罪犯适用保外就医应当从严审批,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严重疾病,但经诊断短期内没有生命危险的,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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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03-25
不可以保外就医。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取保候审。但要看什么罪行,以及危险性大小。各地方掌握的政策也不一样,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代为申请。祝你好运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6-03-25
你说的犯人,那是不是已经判刑了?如果已经判刑了,只是在看守所关押的话,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就可以进行保外就医。
如果你说的是嫌疑犯,只是在看守所看管还没有进行判决的话,那就只可以办取保候审了。
但是必要的条件是看他犯的什么罪了,量刑而定。
第3个回答  2006-03-26
可以,只要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确实有病需要的,或妇女要生孩子的。案件还在调查的就还不属于被判刑的,那就不存在保外就医,是取保候审,如果是重要的证人或犯罪嫌疑人,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具体措施。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1、我国法律规定,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因此,根据具体条件确定的:如果已经被人民法院判决为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如果附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可按法定程序办理手续。
  2、如果还没有判决的,可根据身体等其它条件办理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