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签订的主合同可以由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一)原协议遗漏的事项进行补充。,例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发现没有约定免租期,没有约定交房时间等问题。就这些问题可以重新签订一个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二)原协议约定不明确需要补充明确。,例如,借款协议中约定,借款人应当向出借人支付利息,年利率不高于24%。这个约定就属于不明确,年利率10%不高于24%,年利率1%也不高于24%。这样如何支付利息就无法确定,这时候就可以重新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对这个利率的问题予以明确。,(三)修改、变更原协议的内容。,例如,签订了定制家具的合同后,客户发现准备定制的家具和自己家里的装修风格不搭,但是合同已经签订。这时候,只要双方同意,也可以就重新选定家具的风格做一个补充约定。,补充协议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据此,只有主合同生效,因质量、价款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造成履行困难的情形下,才能通过“协议补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以利于主合同的履行,从而实现当事人订立主合同的目的。,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而独立存在。反之,“补充协议”必须以已经存在的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