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80万,又把80万存入公司账户了,他让我每月往他账户打5000,银行好从他账户扣利息

银行好从他账户扣贷款利息.请问我怎么做账,需要什么原始凭证
5000元是贷款和利息的总和,我做账怎么做分录? 全部入财务费用-利息?

很明确的告诉你,你的贷款利息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首先你的老板是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虽说打入公司账户供公司使用,但是贷款所发生的利息不允许税前扣除,除非你老板和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并且你老板要到税务局开具发票。
如果上述你老板同意的话,你就可以做账了。收到借款时 借 银行存款80万 贷其他应付款80万 你每月还得时候 借其他应付(5000-利息) 借财务费用:利息(拿到发票时,未拿到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5000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上述情况,企业向个人借款,向其支付利息,取得的收据不能作为税前扣除的适当凭据,因此,所发生的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可要求个人到税务机关代为开具发票,取得正规发票,方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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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12
老板存入账户的80万走短期借款
还银行的5000走还短期借款
反正都是老板的卡
第2个回答  2013-03-08
银行扣利息的单据,和借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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