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工作者自称律师欺骗了.我该怎么办?

2007年10月.我因交通事故受伤.聘请了一位自称是律师的代理(后来我得知他是法律工作者:(以下简称他为律师)向我收费如下:
律师费:500元(有收据)
律师车路费:300元(白纸条)
评残鉴定费:500元(有收据)
取鉴定结果车费:100元(无票据)
要我表示对鉴定所及律师的感谢送1000元(无票据)
交诉状诉讼费950元(白纸条)
法院送传票车费200元(白纸条)
要我表示对律师的感谢收1000元(无票据)
对方不服要求重评.法院指定.车费400元(无票据)
检查费200元(有票据)
生活费100元(无票据)
再次鉴定律师告诉我有可能鉴定不上.他说他可以帮我.3200元酬谢(无票据)
法庭进行调解.律师找人帮忙,生活费105元(无票据)
律师要求送他朋友酒及车费200元(无票据)
........
以上是一次支出在100元以上的.到现在还没有进行第二次鉴定.开庭时间更是无法确定.我本身就是受害者.这样的支出让我本身就贫穷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走到现在.我该怎么办.希望好心的朋友能帮帮我.
他的招牌是法律服务所.他告诉我他是律师.我也不清楚法律工作者与职业律师有何区别.由于我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我误认为他就是律师.我找到的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能否上庭为我辩护.本想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我被现在的法律工作者以各种理由向我收费.而且没跟我任何票据.今天他再次向我要了2000元(没票据).如我现在不跟他钱.他就威胁我,不管我的事了.而且也不承认他收了我的钱.我被他一步步套牢.我现在连基本的生活费都没有了.他至今天还叫我借也要借来跟他.才好开展工作.法院已经受理了我的案子.现在好久开庭还不确定.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这样做.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好心的朋友帮帮我吧.告诉我该怎么做.谢谢所有关心支持我的好心人.

分析如下:

1、如果是律师,以律师身份执业时,胡乱收取当事人钱财,不出具相关票据,私自执业的,当事人可以到当地司法局投诉!

2、如果不是律师,而以律师身份(切记是以律师身份)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收取当事人钱财,为其办理案件的,属于诈骗,当事人可以到公安部门报案!请公安机关处理!

3、法律工作者可以为您代理案件并出庭,但只是以公民代理的身份参与案件,相对律师而言会有一些权利限制。

最后,建议您搞清楚,法庭是否已经受理您的案件;找专业律师分析一下您案件的具体情况;并向当地司法局投诉该法律服务站,但向公安机关举报此人的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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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9
  如果不是律师,而以律师身份(切记是以律师身份)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收取当事人钱财,为其办理案件的,属于诈骗,当事人可以到公安部门报案!请公安机关处理!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2个回答  2008-05-09
1、 法律工作者可以代理你的案件
2、 非律师以律师名义执业是违法行为
3、 有票据的收费的合理的
4、 白条收费、无票收费是不合法的
5、 感谢、酬谢等收费是非法的
你应该收集他收钱的证据(没有证据他肯定会不承认收了什么感谢费)到当地司法局举报、投诉。
第3个回答  2008-05-12
法律工作者和律师的区别从职业证上就可以区别开来,律师也可以在法律服务所工作,只是,你如果没有他以律师身份签订律师代理合同或者进行相关诉讼行为的证据,告诈骗有点危险,当务之急是如楼上说的赶紧到法院弄清你案子进行到哪个阶段了,找个律师咨询下一步怎么走,对该名法律工作者,到司法局投诉。
第4个回答  2008-05-07
国家忽悠国家,叫外交 政府忽悠百姓,叫政策;
百姓忽悠政府,叫犯罪. 领导忽悠百姓,叫号召;
百姓忽悠领导,叫捣乱. 领导忽悠领导,叫交易;
百姓忽悠百姓,叫生意 父母忽悠孩子,叫教育;
孩子忽悠父母,叫欺骗 男人忽悠女人,叫调戏;
女人忽悠男人,叫勾引 男女相互忽悠,叫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