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请了一个小工在我家里拆房子,但是是别人请来的,我和那个小工不认识,结果在拆房子的过程中从二楼掉下来,大概需要15000左右的医疗费。请问我需要赔偿吗!如果要赔的话赔多少?
如果是无偿的在你们之间形成的是义务帮工关系,义务帮工过程中帮工人受到伤害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
得分清是否为有偿。
一、有偿的:如系雇主,小工不具备建筑资质的,所以对于雇员受伤的,应负无过错责任。
二、无偿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如果是一次性支付拆房的费用的话,形成的是承揽关系,只承担审查不严的责任,即如果伤者有资质的话无需承担责任。
如果伤者无资质的话,你承担10%-20%的责任,如果赔偿不单纯只是医疗费,还有误工费、护理费、住院补助费、交通费、若构成伤残还有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等。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扩展资料:
案例:
今年5月的一天,司机郑某在驾驶雇主刘某的货车时,因操作失误发生了事故。事后,郑某认为雇主应为此次事故负责任,应该赔偿他,一纸诉讼将雇主告上法庭。雇主雇员责任孰轻孰重,双方产生了纠纷。
郑某受雇于刘某,从事轻型货车驾驶员工作。今年5月的一天,郑某载着刘某在运输的途中,因为疏忽大意撞到了树上。事故导致自己和刘某受伤。
事后,交警认定郑某负全部责任。在郑某抢救期间,刘某也为其支付了部分医疗费,而后郑某看病继续用钱,要求刘某支付,被拒绝了。郑某因此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刘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庭审中郑某认为,他是雇员,为雇主刘某干活,虽然因为自己的疏忽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是这是在雇佣活动中发生的,所以刘某有责任赔偿。
而刘某认为,郑某的确是在雇佣活动中受伤,但是事故是郑某驾驶不当直接导致的,这次的事故郑某承担全部责任,有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为证,而且自己也受了伤,自己能够为郑某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已经尽到了最大义务。
法院最终认定:二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郑某在雇佣活动中受到损害,刘某应赔偿郑某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郑某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对事故的发生有重大过错,故应减轻刘某的赔偿责任。结合郑某的过错程度,刘某对郑某所受到的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为宜。判决,刘某支付于郑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共计8万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