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我应该得到多少补偿金,怎样计算的? 谢谢

去年4月初在西南地区某省省会总公司入职,签三年合同,工资是定的年薪,每月按70%发放,剩余30%作为绩效工资于年终发放。然后被派到某市的一个镇上工作,去年年底开始公司因为某些原因财政周转不利,不明不白的没有发绩效工资,也没给个说法说明是什么原因这份工资没了得(因为去年我的工作是完成了的,并且工作中也从没领导被批评和指责,部门交上去的个人绩效考核表也是符合全额绩效工资的得分)。今年这个时候(三月中,差二十天满一年),要辞退大批员工,如果我在被辞退的行列,那么我的补偿金应该怎么算,拿到多少?

你可以得到一个月的工资补偿,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一个月不满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补偿标准是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因为你未满12个月,按11个月计算)本人平均月收入乘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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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13
设年薪为 N
第一,公司必须把30%补齐到位。第一笔钱30%N
第二,公司无故拖欠,系违法行为。1.必须给予30%N×25%的经济补偿金,这是针对拖欠部分的补偿金。2.劳动法规定还可以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额可再仲裁里写明(根据公司所在地劳动政策来)
第三,公司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1.是否提前30天,否则补发一月工资:N÷12×1,即平均月工资。2.公司单方解除,造成的经济补偿金为:你工作了一年或超6个月,经济补偿金应补偿一个月工资:N÷12×1.
这些若果 公司不予采纳 你尽管去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去仲裁 会给你合理结果 且全程免费。
走到这一步 注意收集证据 如 合同 工资单 绩效报表等。
所以你得到的金额为:30%N+经济补偿金(30%N×25%+N÷12×1)有可能加上第三条第1.点追问

请问,过年期间的2月份工资在法律上能拿吧,公司给我们全体员工放了2月份1-25号的假,也是因为它自身的原因。

追答

由于自身经营状况不良等原因 致使全体放假 假期工资 一般呢 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即可
这不同于 法定带薪年假 这是因生产状况 双方都不愿发生的 况且在此 工人也没付出劳动。

追问

那么你说的这个最低工资水平,是同行业吗的工资水平还是地区人均工资标准呢?这个法律上有没有界定。因为我是建筑行业的,比地区人均收入理论上是要高1倍以上的。

追答

一般是地区人均 这个 就是法律这块 较笼统的地方 你可到劳动行政部门 去咨询下 不知当地有没有这方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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