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龄津贴最新标准2022

如题所述

根据《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劳人薪〔1985〕40号),现将2022年教龄津贴的最新调整标准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龄津贴调整标准及要求
1. 教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教师,每月教龄津贴为3元;
2. 教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教师,每月教龄津贴为5元;
3. 教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教师,每月教龄津贴为7元;
4. 教龄满20年及以上的教师,每月教龄津贴为10元。
二、执行时间
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教龄津贴标准。
三、首次享受教龄津贴对象
1. 2017年及以前参加工作的部分教师(指教龄与工龄不是同一时间或教龄有间断);
2. 2017年参加工作的教师;
3.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人员不享受教龄津贴。
四、资料上报要求
1. 各单位需根据文件要求,清理2022年1月起首次享受教龄津贴人员,并填写《教师教龄津贴审批表》(附件1)和《2022年教龄津贴审批花名册——首次享受教龄津贴花名册》(附件2.1);
2. 对已享受教龄津贴的教师,达到正常增加教龄津贴5元、7元、10元标准年限的,需填写《2022年教龄津贴审批花名册—正常增加教龄津贴花名册》(附件2.2)。
五、教龄计算
教龄以实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时间计算。参加工作后脱产进修或在学校教育部门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工作期间不计入教龄,并在备注栏注明原因。教师教龄津贴审批表中的简历应从参加工作前最后一次在全日制学校读书开始据实填写(参照样表),确保简历中的月份无间断。
六、教龄津贴录入
教龄津贴信息可不录入“贵州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中的津贴补贴栏目。
七、上报时间
本次调整后的教龄津贴应在2022年10月工资册中体现,并补发2022年1月至9月的月增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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