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比如说100分,业绩分占8分。。。塑胶场地需要塑胶类的业绩。。。这样得分的话 违反不违反??法律里面说是“加分”的不允许。。。加分和得业绩分 是一回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