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书用处不同。
1、执业药师考试是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执业药师也是国家承认证书,药店等药品经营单位须要执业药师,所以执业药师侧重药店等药品经营单位工作,一般不能作为应聘医院的依据。
2、药师又称作药剂师,是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包括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和主任药师)中的一种,一般多存在于药品使用单位即医疗机构(医院)中。
二、分类不同。
1、执业药师是药品行业某些岗位必备的准入资格,无初、中、高之分。
2、专业技术职称有等级之分:药师(初级)、主管药师(中级)、副主任药师(副高)、主任药师(正高)。
三、报名考试地点不同。
1、考执业药师去当地市属人事局人才中心报名。
2、考药剂师得去卫生局报名。
四、报考条件不同。
1、执业药师报考条件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2、药师报考条件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药剂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执业药师
药师和执业药师的区别:
1、药师又称作药剂师,是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系列中的一种,一般多存在于药品使用单位即医疗机构中。执业药师考试是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执业药师也是国家承认证书,药店等药品经营单位须要执业药师,所以执业药师侧重药店等药品经营单位工作,一般不能作为应聘医院的依据。
2、药师专业技术职称有等级之分:药师(初级)、主管药师(中级)、副主任药师(副高)、主任药师(正高)。执业药师是药品行业某些岗位必备的准入资格,无初、中、高之分。
3、考药剂师得去卫生局报名。考执业药师去当地市属人事局人才中心报名。
扩展资料:
执业药师的职责:
1、执业药师的基本准则执业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
2、执业药师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政策,对违法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或向上级报告。
3、执业药师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制定、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及对本单位违反规定的处理。
4、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药物治疗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药剂师的职责:
1、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工作;
2、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和药检仪器的使用保养,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3、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
4、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5、按照处方为顾客配药,并且向顾客说明如何服用等相关事项;
6、回答病人和其他专业医务人员的咨询;
7、从事研究、开发并参与医药产品的生产制作,负责新药产品的医效实验,对新药进行生产质量监控等一系列工作等。
在制药厂工作的药剂师从事研究,开发,并参与医药产品的生产制作,负责新药产品的医效实验,对新药进行生产质量监控等一系列工作。
参考资料:
执业药师是准入考试证书,初级药师是职称类的考试。两个都是全国统一考试,药师考试是卫生部门组织的药学职称考试,主要在医院药房等医疗单位从业,包括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
执业药师属于药监系统,执业药师考试是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执业药师也是国家承认证书,主要是在药店等药品经营单位从业。
药店等药品经营单位须要执业药师,所以执业药师侧重药店等药品经营单位工作,一般不能作为应聘医院的依据。
初级药师一般是医院工作需要的,主要在医院工作。
大部分地区是执业中药师可以卖中药、西药,执业西药师只能卖西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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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技术人员是指具有药学专业知识,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药学工作的技术人员。执业药师是药学技术人员的一部分,药学技术人员不一定是执业药师,但执业药师一定是药学技术人员。
据湖南市场监管局9月16日消息,今年4月至9月,郴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执业药师不在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1300余家零售企业提交了自查报告,2家零售企业主动停业整改。全市共发现问题企业235家,其中存在执业药师“挂证”问题的企业82家,有不凭处方销售行为的企业153家。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约谈企业3家,责令整改186家,停业整顿7家,收回GSP证书1家,立案30起,处罚款22.4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郴州市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切实保障了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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