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劳务派遣人员,开始应聘到甲方工作,由于一些原因甲方将这块业务整体外包给乙方,甲方让我们直接到

乙方工作,而且劳务派遣公司没变!我在这单位工作四年了,我想知道这个转移过程我们这些员工有赔偿吗?如果我们不愿意去乙方是不是就没有什么赔偿?急!谢谢知道这方面的朋友帮助一下!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要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9条规定,劳动派遣单位就是用人单位要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要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的劳动者。
【4】提问者是被派遣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没有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只是把你派到乙方工作,不用给你补偿。因为在劳动合同里已经讲明白了。
【5】如果你不愿意继续去乙方工作,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只要用人单位同意你不去乙方工作,可以另换工作。和乙方没有直接关系,乙方不用给你补偿。
【6】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你不去乙方工作,你还是坚持不去乙方工作,你和用人单位不能协商一致。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和你解除劳动关系。
【7】用人单位再按《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三项规定和第47条规定,给你补偿四个月的工资。
【8】至于你是否还要这份工作,自己考虑,追问

用人单位这样说的,你不去算是自己离职,没有补偿,因为合同还没有到期,劳务派遣公司不变,合同不变,待遇不变,我现在就是不想去乙方,就想拿到四年的补偿!我不愿意去,就让自己离职!

追答

你的劳动合同是否写明被派遣乙方工作?那么你已经同意了。
你不去,那就没有补偿金了。
如果没有写去乙方工作,
现在又把你指派去乙方工作,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当然属于重大改变。
你要辞工,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三项和第47条规定,给你四个月的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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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23
根据劳动合同法五十七条相关规定你喝劳务派遣存在的是劳务关系,(也就是你什么工资,理赔都是你们之间的事)和用人单位没关系那是你做事,和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在就是不知道你签合同的时候有没有那条“服从派遣公司派遣那条”不过根据经验是会,有的其实我马上也就业了,差不多也是你这种情况,友情建议另谋它路派遣合同很不靠谱的存在很多纠纷。一般找个人事代理或者直接签劳动合同的那种哪怕待遇差点
第2个回答  2013-03-23
1、派遣公司转岗你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每工作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2、转岗本身是没补偿的,但待遇不能随便降
3、如果有用请采纳追问

待遇不变的,我不同意转岗,单位的意思不同意转岗就算主动解除合同,不给赔偿,心里挺不平衡的,干了四年,一分钱补偿没有?

追答

你有权不同意转岗,单位以这个理由解除,要参照我的第一条给你补偿。如果单位不给,你去找劳动监察。

第3个回答  2013-03-23
只要你有相应的证据(被转出前)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你的胜诉率100%。
参考证据,工资卡明细,劳动合同等等。
监察部门如果不受理,直接投诉他们工作不作为。
第4个回答  2013-03-25
没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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