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工作,而且劳务派遣公司没变!我在这单位工作四年了,我想知道这个转移过程我们这些员工有赔偿吗?如果我们不愿意去乙方是不是就没有什么赔偿?急!谢谢知道这方面的朋友帮助一下!
用人单位这样说的,你不去算是自己离职,没有补偿,因为合同还没有到期,劳务派遣公司不变,合同不变,待遇不变,我现在就是不想去乙方,就想拿到四年的补偿!我不愿意去,就让自己离职!
追答你的劳动合同是否写明被派遣乙方工作?那么你已经同意了。
你不去,那就没有补偿金了。
如果没有写去乙方工作,
现在又把你指派去乙方工作,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当然属于重大改变。
你要辞工,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三项和第47条规定,给你四个月的工资补偿。
待遇不变的,我不同意转岗,单位的意思不同意转岗就算主动解除合同,不给赔偿,心里挺不平衡的,干了四年,一分钱补偿没有?
追答你有权不同意转岗,单位以这个理由解除,要参照我的第一条给你补偿。如果单位不给,你去找劳动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