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为什么要拘留七天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醉驾不必先拘留7天,可能会被先拘留,但是天数不一定是7天。根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可以先行拘留。《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道路上 醉酒驾驶机动车 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 ,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 检察院审查 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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