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1-28
张树山,住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于各庄村,毕业后一直从事业余新闻写作,20多年来,经常在报刊刊登评论文章反应不良倾向。
2004年12月12日《人民日报》新农村版,把天津市蓟州区马申桥砖厂挖毁耕地800亩和砖厂污染严重,没有污染治理设备,空气污染,曝光后,马申桥砖厂怀恨在心,于2006年3月29日夜12点,砖厂老板雇佣黑社会闯入我家,3名歹徒手持5公分铁棍,将我两腿打成骨折,抢走一部手机,当时未蒙面人在前,两个蒙面人在后,未蒙面人用炕上被单蒙我头,我和蒙面人撕滚起来,因我独人居住,离邻居远点,喊人听不见。3个歹徒打伤我后悄悄逃跑。第二天早晨,我用邻居手机打110报警,公安蓟州区分局马伸桥刑警8队和蓟州区公安局刑警队来我家勘察现场。
2006年4月中旬,马伸桥刑警队员董志刚来到我家跟我说:“你的案子有亮光了,五一黄金周过后差不多办了。”我说:“过黄金周我请你们一顿”。可是时至今日我的案子一直没人管,蓟县公安局理由就是“证据”不足为由,拖着不破。
蓟州区公安局与马伸桥镇砖厂勾勾搭搭互相勾结,也就是公商勾结,蓟州区公安局依靠钱势,坑害我这个受害者,致使我的伤害到目前很多年了还没有破案,他们不作为,造成我这个正义之人半生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报社通讯员,有冤无处诉说,公道在哪里?法侓在那里?
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砖厂(位于于各庄村南1. 5公里)老板田三德儿子,在老家邯郸结婚2011年10月6日,田三德在蓟州区渔阳滨馆宴请贺喜的人,公安蓟州区分局刑警支队政委陆福永也去贺喜,请去喝酒了。为什么请陆福永喝酒,他们没有业务关系,环境污染,有环保局,乱挖耕地,有土地管理局,与你刑警支队陆福永啥关系,是不是有猫密关系,不然为什么总说证据不足为借口,你不是保护是什么?你不是充当保护伞又是什么?造成张树山的伤害案至今12年没破案,不但陆福永有直接责任,不作为失职,蓟州区公安局不作为也有责任,故此造成张树山医药费,务工费,经养费,陪床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伤残费无人管,这都是蓟州区公安局不作为,蓟州区公安局腐败造成的,蓟州区公安局不破案,受害者张树山的损失应该由蓟州区公安局赔偿.与有陆福永直接关系,凶手消遥法外你陆福永没责任吗?恳请中央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和各媒体给予关住,还我一个公道,给我一个法律的保护,在党中央和中央人艮政府的怀抱中得到人身安全。
2006年3月29日案发后蓟州区马伸桥镇砖厂开挖掘机的司机,,突然,失踪,他是河北省邯郸人,与马伸桥镇砖厂老板田三得是同乡,一年后,2007年这个开挖掘机的司机又来了,他在砖厂疯狂扬言:“你们于各庄的人腿我给打折了,把我咋这了,啥事没有。”他一个外地人,为什么如此猖狂就是因为有保护伞,蓟洲区公安局尽职尽责查了吗?
2012年8月22日上午10点左右,蓟州区公安局刑警队刑警张健来到张树山家.说'';分局新来的局长,对你的案子挺重视,我新分管你的案子,卷宗我也看了,证据还不充足,不能确认抓人,有新证据提供吗?''张树山回答;''我早就提供证据了,而且还挺足,你先查你们公安局内部某个领导谁是黑社会的保护伞.笔录没必要作了,我就是有千分之千的证据案子也破了,凶犯也抓不起来.''陆福永这种警察竞然当上蓟州区公安局副局长了,多么可笑呀.可悲呀.
2016年4月18日寄天津市委巡视组一封信,2016年6月8日上午蓟州区纪委第监查室高姓工作人员一行三人找张树山调查,当时高姓纪委工作人员对马伸桥镇党委吕书记说:给张树山办个低保,真不明白办低保就等于破案了吗?黑社会的保伞就等于处理了吗?办低保就代替法律了吗?这是负责任态度吗?2017年5月10日上午公安蓟州分局刑警八队刑警于洋来到受害者张树山家,没在家出门了电话联系了,于洋说他管张树山的案子了.同月22日上午九点来到刑警八队向于洋提供了一个证据,几天以后打电话询问案情,于洋说:"再调查."六月份打电话刑警队,接电话的男士说:于洋不在,也没回电话.七月中旬打电话给马伸桥派出所片警小刘打电话(张树山没有于洋电话)让其转告于洋还是没回电话.就这样没音信了,案子又仍下了,走个过场了事了.蓟州公安局就是这么办案的吗?
2018年1月20日 张树山电话:13820904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