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9-12
大趋势是必然的,前几年的物权法就是为此作的一个铺垫。把个人,家庭,集体等财产所有权利明细化,是征收遗产税的必经之路。
遗产税的税率各国不同,但是绝对不低。而且有的地区实行“先纳税,后拿钱”,例如台湾,纵使死者遗产再多,继承者都必须先自行付清遗产税方可领取,给不起遗产就充工了。柯受良当时的遗产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结果是家人因为给不起遗产税,柯本人又无大额保险供家人拿理赔款,后来没拿到其遗产。
逝者帐户上转出的现金我个人估计要涉及到一个继承方式,比如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赠予等可能有不同,我也瞎猜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法律援助。